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省管县参考浙江模式突破财政体制

目前各地试行的“省管县”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注重财政体制突破的浙江模式,一种是重视行政体制突破的海南模式。

据新华社消息,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2月1日发布,再度锁定“三农”问题。提出要推进“省管县”:“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将粮食、油料、棉花和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

相对于“省管县”的改革,我国目前大多数地方实行的是“市管县”。

按照我国现行宪法第三十条规定: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县、自治县、市。宪法确定的地方行政区划主要是省、县、乡三级体制,而目前实行的却是省、市、县、乡四级行政体制。

当前“市管县”的格局已经有20多年历史,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起我国大多数地方改变了过去作为省政府派出机构的地区(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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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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