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带肉品涮的是火锅还是火锅店?“吃相难看”是实指也是隐喻

在社会上行走,保持“吃饭”的优雅与体面,是一个人素质与文明的体现。这种优雅与体面,并不是对“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气质的反对,而是站在与人为善的高度,在为他人利益着想的同时,也为自己的吃相负责。

责任编辑:陈斌

(视觉中国/图)

日前,广为流传的一个视频,让人见识“抠门”的极致风采:一女子和亲友在火锅店包厢聚餐,只点锅底和蔬菜,肉类全自带。吃得那叫一个“省着乐”。

我在短视频平台也见过这类显示抠门境界的视频,但一看就知道多数是段子。在人前正儿八经地展演“抠术”,还和提出质疑的服务员进行强辩,这还真不多见。

火锅店确实没有强迫食客必须“吃肉”的权利,到火锅店只涮蔬菜的也不是没有,商家当然应该尊重人们根据意愿点菜的权利,但食客和商家通常保持了这样的默契:点什么吃什么。这其实隐含了这样一层意思:吃完就走人,这样商家可以将空座资源更好地运转,获得利益最大化。也就是说,在使用台位时间的问题上,双方是有一个“平衡点”需要掌握的。有些商家规定了台位费,而尽管“最低消费”“包间费”受到争议,但店家和食客的意识深处,依然有关于“使用商家的空间消费商家的菜品”的共识。

如果在“点菜”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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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梁淑怡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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