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庭前刘鑫接受采访:对江秋莲原本有愧疚,“慢慢消耗没了”
二审庭审现场,胡贵云以纸板展示的方式还原事发时的楼道环境。纸板还原了江歌公寓门、走廊的宽度,以论证刘鑫没有锁门,门打不开是因为江歌遇害后倒在门外,门无法向外推开。
对于一审时未出席庭审,刘鑫解释是因为自己在当时又遭遇严重网暴,自己和家人联系方式再度被曝光,那段时间状态很糟糕,“抗拒出门,抗拒见外人”“状态差的时候,就在家一直睡觉来麻痹自己”。
提及如何看待江秋莲,刘鑫表示,自己一开始的确心存愧疚,但慢慢地就消耗没了。“我现在没有这种想法了,一个把我处处往死里逼的人,我觉得不值得。”
发自:青岛
责任编辑:吴筱羽
“刘鑫来了。”“是她吗?”记者席有了些骚动。
2022年2月16日下午6点过,青岛中院附近一家酒店内,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的支持者、微博网名为“米花不拉粑粑”(以下简称米花)的网友韩女士将她带入会议室。
现场约三十名媒体记者陆续从座位上站起,向她所在的角落靠近,以确认身份。刘鑫穿着黑色羽绒服,戴着口罩,很快背过身去,米花在前将她护住。
现场秩序稳定后,刘鑫做了约五分钟发言。“我已经非常疲惫了。通过最近接受过几家媒体的采访,自己的想法、多年来的感受已经表达得差不多了。”她表示,自己之所以来参加发布会,是希望米花通过另一种渠道对外发声。
据米花介绍,她原本申请作为证人出庭,在提交相关材料后,法院认为内容和案件没有关联性,予以拒绝。
刘鑫表示,自己不会一直逃避下去,“我可以站出来,为自己发声”。但在这场发布会上,刘鑫拒绝接受媒体提问。这场发布会剩余的一个多小时里,全程由米花发言,刘鑫中途离场。
这天上午9点半,江秋莲诉刘鑫侵犯江歌生命权纠纷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
庭审持续近四个小时,刘鑫和代理律师胡贵云,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李婧出庭,江秋莲因身体原因未到庭。
一审判决认定,刘鑫对江歌未充分尽到注意和安全保障义务,具有明显过错,判定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2022年1月24日,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胡贵云向青岛中院递交了上诉状。上诉状中,刘鑫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为驳回江秋莲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也是刘鑫在本案中首次出庭。庭审前一日,2月15日下午,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刘鑫表示,得知一审判决结果后,自己就决定上诉,“判决书上面的一些认定并不是基于法律来判断的,这一点让我不能接受”。
青岛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部分媒体旁听了庭审。法院外,青岛温度零下,双方都有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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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柔翡 校对: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