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高校,博士招生为何集体转向申请制?丨议教
随着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推进,为了国际间的联系与交流,很多国家的招生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走向趋同。
申请制下,那些非重点高校的毕业生若非前期已经拥有了突出的学术成果,很难通过材料筛查获得进一步被考察的机会。
为了最大限度降低在申请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的概率,应该是在随后博士培养的各环节严把关、强考核,让低质量的生源很难通过博士各考核环节顺利拿到博士学位。
责任编辑:吴筱羽
截至2021年年底,国内大多数高校和科研院所公布了2022年的博士招生简章,中国海洋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郑州大学、北京体育大学等“双一流”高校纷纷宣布,从2022年开始,博士招生取消统一入学考试,全面实行申请制招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博士招生采取的是考试制度。鉴于在博士学习阶段,因材施教的特点尤其重要,因此随着博士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博士招生制度也在不断调适发展。进入新世纪以后,特别是2010年以来,招生制度逐渐朝申请制转向,时至今日,申请制已然成为我国双一流高校博士招生的主渠道。这种博士招生制度的转变会对利益相关方乃至整个社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成为近年来关注度颇高的热点问题。
本文将对我国博士招生制度变革的历史脉络进行梳理,并对未来的发展方向展开探讨。
细心的读者可能发现了,本文并没有使用“申请-考核”,也没有使用“申请-审核”字眼,而是使用了“申请制”。这是因为“申请-考核”和“申请-审核”虽然存在一定的差别,但目前很多机构和个人不同程度将其混用,由于本文的目的主要是分析申请制和考试制的区别,所以就无需详细分析“申请-考核”和“申请-审核”的异同了。
从考试制转向申请制
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我国的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1981年,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了《关于做好198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以考试形式招收博士生,正式开启了我国博士招生考试制。所谓考试制,即所有属于招生对象范围内的人员均可以报名考试,之后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只有考试通过某个分数线的人员,才能进入下一轮的复试阶段。此后多年,虽然在博士招生对象及考试科目与内容方面不断进行调整,但考试依然是博士招生必经的道路。
1992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纲要》,提出在一些博士培养机构进行硕士博士连读的改革试点。这些通过硕博连读方式进行博士学习的学生,走上了一条和以前存在本质差异的道路,这也标志着我国的博士招生制度开始出现和考试制不同的制度安排。
这种本质差异在于,考试制是只要符合招生资格的人员均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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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梁淑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