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中缺失的标点符号与语文教学

(本文首发于2021年9月23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刘悠翔

俞兆祥。 (作者供图/图)

读小学的时候初写作文,因标点符号的误用,少不了被老师批评、训斥。即便是读到了初中,在方格作文本上,因逗号、句号、问号、感叹号,以及后引号(引回号)、后书名号等写在打头那个格子里而被老师批评的学生,也屡见不鲜。除此以外,在引用说话人的话时,没有标注冒号和引号等,更会被老师批评。这说明,那时候,我们学校里的老师和学生,一直都是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标点符号用法》来规范汉语言书面语行文的。

如今有不少期刊和出版机构在发表和出版文学作品时,似乎已经对《标点符号用法》视而不见了。

先说诗歌。有人说诗歌是一个特例,尤其是现代诗歌。比如,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每一行诗句除了句中以外,所有的句尾都没有标点符号;北岛的《日子》中,有“信投进邮箱 默默地站一会儿/风中打量着行人 毫无顾忌”两行,句中和句尾都没有任何标点符号;郑愁予的《梵音》,更是从头至尾都没有标点符号。上述三位诗人很有名气,他们的诗歌深受读者喜爱,可从来没有人指责他们不会使用标点符号,说他们“连小学生都不如”。为什么呢?首先,诗歌是“灵魂”的捕手,语言跳跃,情感表达跌宕起伏,着力营造意境,追求创意,在语言和形式上崇尚追求与探索,因此,诗人对标点符号极致的“节俭”做法,似也无可厚非。换句话说,就是诗人得到了读者的宽容和谅解。其次,现代诗歌更加注重诗人与读者之间的双向交流。换言之,写诗是创作,读诗也是在创作。在诗歌中摈弃标点符号,有摆脱束缚,实现诗意向多义、蔓延和共鸣等维度扩张的意图。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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