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被判定抄袭15年后道歉
12月31日0点整,作家、导演郭敬明发表长微博称:“我想做一个迟到太久的道歉。”此举被视为他对12月21日起,琼瑶等156名影视从业者实名联署公开信,抵制有抄袭前科的郭敬明和于正在演员综艺节目当导师的回应,也是他2006年被法院判定为抄袭以来,首次向著作权纠纷案的原告庄羽道歉。
200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所著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对庄羽的《圈里圈外》整体上构成抄袭,判令被告郭敬明赔偿庄羽2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或直接将判决书内容刊登在报纸上。
十余年过去,在这则道歉长文中,郭敬明表示:“当时的我无法面对自己的内心,于是在律师问我选择写道歉信还是刊登判决书的时候,年少轻狂的虚荣和抗拒让我选择了逃避道歉,以直接在报纸上刊登判决书来履行法律惩罚。在之后的所有场合,我都一直回避谈及抄袭事件……但是现在我明白,如果我一直逃避自己的过去,不肯承认和面对自己年少时候犯下的错误,我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郭敬明最终决定,面对曾经的错误,对庄羽郑重道歉,也对所有支持和相信自己的读者及合作伙伴道歉。
他同时向公众和所有的原创作者表示:“对不起,我做了非常不好的示范,请大家以我为戒,拒绝抄袭,尊重创作。”
郭敬明称,自己会将《梦里花落知多少》这部小说出版后获得的线上线下所有版税以及全部收益,汇总计算清楚之后,全部赔偿给曾被侵权的庄羽。“如果庄羽女士不愿意接受,我会把这笔钱捐给公益慈善机构,接受公众的监督。”
12月23日,南都记者曾就联署公开信抵制郭敬明、于正一事采访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编剧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浩一,他也曾以个人身份参与联署。王浩一说,此次联署行动虽因郭敬明、于正等劣迹从业者受聘为导师、对年轻演员掌握“生杀大权”而起,“传道者首先应是守道者”,更深层的原因是影视编剧在行业结构中的整体困境和共同焦虑,绝不是所谓的“江湖恩怨”:“事关行业标准,我们必须要说。”
南都记者注意到,被这封公开信“点名”的另一影视工作者于正(本名余征),目前为卫视热播综艺《我就是演员3》导师之一。2015年,作家琼瑶起诉于正的《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一案终审宣判,琼瑶胜诉,于正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传播《宫锁连城》,五被告方共计赔偿原告500万元。该案开庭前,琼瑶方面曾通过微博发公开信称自己“心如刀绞”,于正则回应“这只是一次巧合和误伤”,在业内引起争议。
截至12月31日凌晨,于正仍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网络编辑:汪亚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