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对话劳荣枝辩护律师: 不断说服劳荣枝实事求是描述案情
被告人劳荣枝对指控她杀害多人的犯罪事实并不认同,当庭的供述与此前在侦查阶段的口供并不一致
“我觉得人要遵纪守法,自尊自爱。随着经济飞速发展,有的人会在膨胀的物欲面前迷失自我。劳荣枝本来是小学老师,有正当职业。有些事一旦开了头,后面会不断坠落下去”
本文首发于南方人物周刊
发自:南昌
责任编辑:黄剑
12月21日、22日,劳荣枝涉嫌抢劫、绑架及故意杀人罪一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劳荣枝与法子英(另案处理)系情侣关系,1996年至1999年间,二人共谋且分工明确,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做陪侍小姐(俗称“坐台”)物色有钱人为作案对象,分别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及故意杀人犯罪。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2019年11月28日,劳荣枝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审现场,控辩双方的质证焦点主要集中在现有证据多以口供为主,缺少能够证明劳荣枝与多起命案有直接关联的证据。劳荣枝及法子英均供述,劳荣枝取得财物后会先行离开,杀害被害人的行为均为法子英独自完成。并且,劳荣枝自陈并不知晓法子英的谋杀行为。劳荣枝称,自己是在《今日说法》上得知法子英被捕及其残忍杀害七人的事实。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执行枪决。
因不想给家人添麻烦,劳荣枝本人拒绝了家人委托的代理律师,由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江西英华律师事务所陈通华、王国强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其中,陈通华为江西省律协常务理事、南昌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辩护律师与劳荣枝在庭前进行了16次会见,决定围绕劳荣枝被指控杀害七名被害人证据不足、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被告人劳荣枝是否具有法定和酌定的从轻、减轻情节进行辩护。
庭审结束次日,第一辩护律师陈通华接受了《南方人物周刊》的独家对话。
“要正确面对自己的犯罪行为”
人物周刊:第一次与劳荣枝会见是什么样的?
陈通华:2019年12月12日上午,我们接到指派任务,当天就会见了被告人劳荣枝,从上午11点到中午1点,签订了法律援助协议和授权委托书。至今,我们一共会见劳荣枝过16次,会面初期,劳荣枝有一些抵触情绪,既表示需要法律援助律师,但又不愿意把案情告诉我们。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我们主要就是为她提供法律咨询,分析她涉嫌的罪名,告诉她诉讼权利和义务。
劳荣枝担心过我们是不是为了增加曝光度才来代理她的案件。在会见中,我们也说明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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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梁淑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