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邮政法来了,中小民企要撤退了
“通过行政法律手段维护国有邮政企业的利益,限制非邮政快递企业的发展,这始终是邮政法修改的出发点。”刘建新说,起草组成员以国家邮政局系统背景人员为主,无论是《邮政法》还是细节,都将难以公正。
责任编辑:吴传震
经过耗时7年的修订,新邮政法即将审议通过,由于国家邮政局将主导具体细则的制定,民营快递企业对此深表担忧
避“重”就“轻”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国际快递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刘建新和上海环志货运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和平,近年来因多次炮轰邮政法修订稿中划定的邮政专营范围,成为国家邮政局重点关注的“二刘”。
不过,这一次,他们丧失了攻击的靶子。
10月30日,全国人大网站上公布了《邮政法(修订草案)》(下称《邮政法》),并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提交审议的修订稿中,将各方关注的“邮政专营范围”定义为“国务院规定的范围”,回避了之前各方争持不下的“邮政专营范围”的问题,留待给“有关部门”在新《邮政法》出台后再行颁布具体方案。
“虽然是回避,但以后的细则会征询各方意见,之所以回避专营范围,是想轻松通过。”一位接近国家邮政局的业内人士透露。
按照惯例,细则是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但大部制改革后成立的交通运输部至今尚未完全进入“角色”,对邮政法实施细则的拟定上,国家邮政局的意见将发挥主导作用。
新成立的国家邮政局与新成立的中国邮政集团,此前是一家人,现在虽然政企分开,但仍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通过行政法律手段维护国有邮政企业的利益,限制非邮政快递企业的发展,这始终是邮政法修改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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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