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扶贫,9个月1715亿——不同于主战场的现有模式
除了“减贫带贫机制”,扶贫产品还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安全合格,二是价格要是同规格、同品种、同质量产品的平均水平。
“消费扶贫”不同于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等围绕扶贫主战场的既有模式。
发自:甘肃、重庆、广东
责任编辑:钱昊平
2020年9月25日,红叶落索的西秦岭秋意渐浓,雨一场接着一场,贫困户张辉家前院里滞留着的三百多只土鸡,好几天都没见着太阳了。
张辉所在的李家山村,位于甘肃省陇南市成县陈院镇。登记在册九十余户,其中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有21户。2018年,村里成立的合作社引导贫困户散养土鸡,借助当地的电商平台,2020年起,土鸡已销向全国。
李家山的脱贫路径,已成为当地“消费扶贫”的典型。不同于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等围绕扶贫主战场的既有模式,消费扶贫面向广阔的消费市场和13亿消费者,既是脱贫攻坚成果的集中展示,也是国内经济大循环的有机组成。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1月下发了深入开展消费扶贫的指导意见,消费扶贫进入脱贫攻坚的顶层设计。
2020年8月10日,国务院扶贫办召开全国消费扶贫行动现场推进会,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提出,要大力打造以“三专一平台”为重点的消费扶贫行动,
“三专”即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是扶贫产品销售的重要渠道。
无奈的选择
陈院镇党委书记镡云强在农村工作了16年,曾带领群众尝试种植过不下三十种致富作物,也经历过多次失败——魔芋种子在运输过程中被损坏,倒春寒导致蜜蜂无蜜可采,丰收的几百吨核桃滞销……
频繁的失败令镡云强格外抗拒风险,倾心于订单农业,希望在种子播下前就把收成预售出去,买家大多是食品加工厂、县城里的餐厅或是外地的药材商。
然而,山高路远的李家山村耕地稀缺,庄稼还时常被野猪糟蹋,难以承接菌菇、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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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思考 校对: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