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府主导到企业自主: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模式升级
随着民营企业在经济社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承担更多社会责任成为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必然选择,参与脱贫攻坚是其中的重要方面。在这一过程中,民营企业逐步从间接参与模式转变为直接参与扶贫模式,取得令人瞩目的扶贫成果,但政府、民营企业和受助方之间仍存在协作不足等问题,要激活全社会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实现企业自主参与的扶贫模式,构建广泛参与模式促进民企持续参与扶贫,让民营企业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力量。
责任编辑:史谅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到此,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国家统计局全国农村贫困监测调查,贫困发生率从1979年的63%下降到目前的0.6%。这都离不开民营企业的参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民营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参与扶贫开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直以来民营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大力弘扬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投身于扶贫开发和公益慈善活动,发挥民营企业 “造血”扶贫的内在潜力。2015年10月17日,全国工商联、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光彩会正式发起“万企帮万村”行动,极大地提高了民企参与扶贫的积极性与投入度,推动贫困地区的脱贫和发展。
另一方面,在脱贫攻坚战即将收官之际,乡村振兴作为精准扶贫的下一阶段,是一个追求更高、更卓越的过程,将更加强调可持续发展这一目标。在这一过程中,总结在“政府主导”下民营企业助力精准扶贫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并为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持续助力乡村振兴,构建“企业自主”的广泛参与模式,实现扶贫模式的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尤为重要。
民企扶贫逐渐由间接参与转变为直接参与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使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经历了从体制改革到贫困县瞄准,再到贫困村瞄准的扶贫治理体系变迁。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不仅是响应政府号召的表现,也是促进我国扶贫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之一。2013年之前,民营企业参与扶贫主要受政府牵引,基于传统扶贫模式,主要通过向地方政府、民政部门或基金会捐赠的方式来支持西部贫困地区改善医疗和教育条件,进而以间接参与扶贫模式为主(见图1)。例如,据《2012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显示,2012年民营企业捐赠额占企业捐赠总额的57.98%,主要用于教育和扶贫两大领域。
然而,自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成为了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单纯通过慈善捐赠等间接方式参与扶贫不仅会增加企业负担,而且不利于企业长期可持续性地参与扶贫。因此,脱贫攻坚给民营企业助力精准扶贫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国务院也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脱贫攻坚的政策文件,希望构建起民营企业助力精准扶贫的直接参与模式(见图1)。例如,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强调鼓励民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参与扶贫开发,也通过资源激励(税收优惠等)带动民企投身精准扶贫。
2016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 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同年,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相关指导意见,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精准扶贫相关信息,包括扶贫管理、扶贫投入、扶贫成效等情况。基于国泰安精准扶贫数据库,从2016年到2019年,先后共有1559家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其参与精准扶贫的相关信息,其中民营企业889家,占比57%。企业参与扶贫模式多样,包含产业发展脱贫、转移就业与易地搬迁脱贫、教育脱贫、健康及生态保护扶贫等,民企参与扶贫的方式也逐渐由间接参与模式向直接参与模式转变。
政府、民营企业和受助方之间协作不足
虽然民营企业通过直接参与扶贫模式取得了重大扶贫成果,但仍有很多民企尚不清楚如何真正满足国家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需求(如实现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也未能体现出对企业自身发展的促进作用,进而导致其参与积极性和投入水平受到影响。从企业披露情况来看(见表1),上市民营企业中,参与产业发展脱贫的仅占34.8%,转移就业与易地搬迁脱贫仅占15.8%,而参与教育脱贫占比45.6%。
虽然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参与扶贫方式多样化,形成从间接参与模式逐渐转变为直接参与模式的趋势,但总体而言,部分民营企业参与精准扶贫行动主要还是基于传统捐赠、教育扶贫方式参与精准扶贫,并不利于实现政府、企业与受助方之间的协同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企业与政府之间信息不对等。目前,我国扶贫仍然处于政府倡导、企业参与的探索阶段,政府与企业之间掌握的关于贫困地区的信息不对等,使得民营企业在推进扶贫工作中针对性不强。而中央及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文件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扶贫,但缺少和企业间的有效互动的机制,使得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积极性和持续性不够。
其二,民营企业与受助方需求之间不匹配。结合受助方的需求特征,区域瞄准是精准扶贫的目标方向,但由于民企缺乏对受助方的深刻了解,导致部分企业与受助方之间供需不平衡。一方面,贫困地区拥有其独特的资源,但缺乏利用资源以及整合资源的能力;另一方面,民营企业拥有独特的人才、技术以及资源,但缺少对贫困地区真实诉求和资源禀赋的了解,导致民营企业的优势和受助方的资源优势不能有效匹配。
第三,民营企业扶贫与其他企业存在各自为战的局面。企业间相互合作能够显著提高扶贫投入的协同效应与叠加效应,但当前民营企业之间、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且企业之间往往存在“扶贫政绩竞争”的关系,进而导致民营企业间协同扶贫的动力不足。
支撑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完善当前扶贫模式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而乡村振兴战略作为精准扶贫的下一阶段,给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直接参与模式下存在的问题也必然影响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不利于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
第一,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等使得民营企业难以将短期扶贫责任转化为长期乡村振兴责任。虽然民营企业积极助力精准扶贫满足了政府的诉求,但是在这过程中民营企业缺少动力去获得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真实需求等信息。政府主导下的精准扶贫比较注重前期的“量”的投入而忽略了后期的效果评估和可持续改进等,而容易导致民营企业参与动力不足进而不利于企业长期持续参与乡村振兴。
第二,区域瞄准不精准使得民营企业难以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转化为企业的内生动力。虽然部分民营企业通过直接参与的方式助力精准扶贫,但是整体而言,民营企业在这一过程缺少融合自身产业优势。而乡村振兴战略应当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实现到2050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美好局面,这需要民营企业进一步将乡村振兴战略转化为企业的内生动力,满足政府诉求的同时也能促进企业长期绩效的提升。
第三,“各自为战”的局面使得民营企业难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需要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农业化以及城镇化的同步发展。当前我国民营企业助力精准扶贫过程中仍然难以形成合力,难以满足乡村振兴的更高要求。
构建“广泛参与”的民营企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与对策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就需要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从而构建起激励全社会广泛助力乡村振兴的模式。因此,如何构建广泛参与模式促进民企持续参与扶贫,为实现民企从精准扶贫向乡村振兴的升级提供实施路径,是未来政府和企业需要考虑的重要任务。
首先要突破我国民营企业直接参与精准扶贫面临的困境,实现企业自主参与的扶贫模式,激活全社会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从而为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实现途径。
通过明星企业的示范作用,带动各行业、各区域企业全面参与扶贫,从而实现民企从精准扶贫到乡村振兴的升级,如图2所示。
这一模式的特点是:鼓励更多同行业、同地区企业参与进来,实现企业自主下的扶贫模式,塑造民营企业助力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促进所有企业通过资本、技术等要素的投入,有效平衡企业各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冲突,将短期责任转化为长期责任,进一步面向乡村需求,培育和乡村特色相结合的优势产业,实现产业融合,进而搭建起企业产业升级和发展的新通道,让民营企业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力量。
这一模式有效实施的关键在于民营企业与受助方之间的精准匹配以及民营企业之间的相互协作。
第一,实现民营企业与受助方之间的精准匹配主要表现为将民企的优势与受助方的优势进行精准匹配。民营企业通过资本、技术、专业人员等要素的投入,充分利用贫困地区的优势资源,培育和乡村特色相结合的优势产业,实现产业融合。
第二,民营企业之间的相互协作主要表现为各行业、各地区的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共同参与扶贫。这就需要上下游产业链之间的相互合作,从而更好地实现乡村振兴的同时,促进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企业自主参与扶贫的重要意义
虽然企业持续参与扶贫助力乡村振兴的动力主要聚焦于对市场价值和财务绩效的提升,但这也给企业带来更强的抗风险能力。尤其是新冠疫情之下,大批的企业面临生存危机,对民营企业能否持续参与扶贫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企业参与扶贫的良好成果与企业应对疫情冲击的无力和忙乱也促使人们重新审慎思考企业到底为何以及如何参与扶贫的问题。民营企业持续性地参与扶贫也是企业应对不确定性环境下提升组织韧性的重要战略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7月的企业家座谈会上也指出:“任何企业存在于社会之中,都是社会的企业。社会是企业家施展才华的舞台。只有真诚回报社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家,才能真正得到社会认可,才是符合时代要求的企业家。” 民营企业持续性地参与扶贫能够获得社会的认可,这实际上就是企业强大韧性的根基,只有得到社会认可的企业才能够在危机中获得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