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停车忘拉手刹将自己撞死,家属起诉路边违停车辆索赔百万
据厦门海沧区法院公众号10月16日消息,厦门一名老司机因停车未拉手刹,致使货车溜车将自己撞死。事发后,死者家属认为路边一辆违停车辆影响逃生机会,将该车车主袁某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案发
据法院披露,2017年某日,叶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从厦门某商城停车场倒车,至停车场道闸处停车下车欲升道闸时,由于未拉起手刹,未按操作规范停车,车辆便往后倒溜。
叶某跑到车后欲阻止该车倒溜,不料被车尾左侧挤压至停放在路边的轿车左侧,造成叶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2018年,叶某家属将袁某、保险公司起诉至厦门海沧法院,要求二者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7万余元。
庭审
在法庭上,双方的争议焦点包括包括路边违停车辆司机袁某对叶某的死亡后果,是否存在过错。
死者家属认为,违停车辆正对着道闸路口,道路狭窄,影响车主逃生时间和空间,造成两车挤压车主致使的结果。该说法遭到袁某反驳。
法院经审理认为,交警部门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后,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过错及原因力等因素,认定死者叶某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袁某不承担本事故责任。家属对该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予以推翻,故本院依法确认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
从法律上的过错认定上看,按普通的、合理人的一般常识,违章停车后在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下导致第三人死亡的概率极低。在此情形下,袁某对其违章停车行为与可能发生第三人死亡后果之间缺乏预见能力,其主观上对于叶某的死亡后果并无过错。
原来,据厦门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叶某驾车停车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停车,致车辆倒溜,造成本事故,其过错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起根本作用。并认定叶某应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路边车辆车主袁某不承担本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袁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于交强险无责项下赔付1.1万。
此外法庭上还围绕该案交通事故是否属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袁某、保险公司是否应对叶某的死亡后果承担赔偿责任进行讨论。
叶某的家属主张叶某对于违停车辆而言系行人,即使违停车辆没有任何过错,叶某作为行人与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死亡,轿车方亦应承担部分责任。
判决
法院认为,本案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而不属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事故发生具有整体性、连贯性,系两辆机动车相撞造成第三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一起交通事故。
此外,保险公司于交强险无责项下赔付1.1万;不足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而袁某轿车在本起事故中没有过错,故袁某、保险公司不承担该部分赔偿责任。综上,法院判决驳回叶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网络编辑:解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