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黥城旦讲乞鞠案”: 一桩冤案的炮制及平反
这个秦始皇时期的冤案,颇能反映秦朝有罪推定、刑讯逼供、亲属作证的司法制度。
(本文首发于2020年9月10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陈斌
秦朝司法颇为残酷,常见有罪推定。如《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有人在陨石上刻咒骂秦始皇的话,周边居民便都被视为疑犯,遭到杀戮。有罪推定加刑讯逼供,很容易产生冤案。这有出土文字的证据。1984年在湖北江陵张家山247号汉墓中,出土了一批记载了司法案例的竹简《奏谳书》,其中有一个秦始皇时期的冤案“黥城旦讲乞鞠案”,颇能反映秦朝有罪推定、刑讯逼供、亲属作证的司法制度。
竹简内容记载:秦始皇二年四月丙辰(前245年),一个叫“讲”的刑徒城旦乞求对自己的冤案进行重审,说是去年十二月癸亥这天,一个叫“庆”的亭长向雍县报告,说有一个叫“毛”的人卖黑母牛,怀疑他是偷牛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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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奎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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