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教育惩戒权,学校、家庭在担心什么?

“规则也不能太细,老师反而觉得束手束脚”“让家长陪读,是学校在推卸教育责任”……

2019年11月22日,教育部公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教育惩戒权的话题迅速上了热搜。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了前教育局长、校长、学校老师、家长、学生,试图呈现对惩戒规则不同视角的议论。

责任编辑:吴筱羽 何海宁

(视觉中国/图)

(本文首发于2019年11月28日《南方周末》)

“规则也不能太细,老师反而觉得束手束脚”“让家长陪读,是学校在推卸教育责任”……

2019年11月22日,教育部公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教育惩戒权的话题迅速上了热搜。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了前教育局长、校长、学校老师、家长、学生,试图呈现对惩戒规则不同视角的议论。

惩戒不是学校护身符

方华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原江西弋阳县教育局局长

从我当老师,到当教育局长,再到当研究者,遇到因惩戒发生的“校闹”真不少,跟“医闹”一样,很严重。

我还在学校工作时,一位老师因为学生多次违纪,制止无果,和学生发生了肢体冲突。老师可能下手重了,打了一下学生,学生面部上有明显的伤痕,但没留疤。后来学生家长到学校去闹事,要求老师赔5万块钱。那是在2005年左右,一个县级市的老师当时工资还不到一千。

似乎一出“校闹”,教育局就必须站出来做调解,就要承担责任,因为如果不调解,社会舆论就指责教育局。实际上,教育局既没有获得处理这类问题的赋权,也没有标准。即使按照一个标准去做,大家会说这是你的老师,你教育局当然维护他了,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错的。

而教育惩戒的边界应该从两方面入手。第一个要立足于法律法规,“校闹”已经把教育范畴变成社会范畴,应该以法律法规来判定。

第二个是教育。惩戒应该站在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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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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