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危废名录征求意见,将会出现哪些变化?| 中国绿色公号周榜第213期
上周中国绿色公号共发布文章 3552 篇,其中原创文章 195 篇。
责任编辑:汪韬
▼出品丨千篇一绿 ▼数据支持丨清博大数据
▼发榜时间|每周一或周二
▼监测时间|2019年9月8日0时-9月14日24时
▼制作丨李睿
中国绿色公号周榜由南方周末绿色新闻部出品,每周定期发布,包括政务(分成省部级和县市级)、媒体(包括机构媒体和自媒体)、NGO、企业、高校(包括环境院系和学生社团)和文章阅读量(包含原创)等六大类。
上周中国绿色公号共发布文章 3552 篇,其中原创文章 195 篇。总阅读数193W+。和上期《平日不作为,“一刀切”搞环保?生态环境部开展专项整治| 中国绿色公号周榜第212期》相比,文章发布数量、原创文章数以及总阅读量都有所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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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环保简报
【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
2019年8月30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要求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规程提出,各地要按照精准落地、有序衔接、简单易行的原则,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核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省份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等15省(区、市)需依据国务院认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结果,开展勘界定标;其他省份在国务院批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后,启动勘界定标。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再次修订,进一步细化分类】
2019年9月5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本次修订重点针对2016年版《名录》修订后,环境管理中反映比较集中、问题比较多的废物。通过细化类别的方式,保证列入《名录》的危险废物精确性。
此次修订主要内容为:修订了附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其中新增7种危险废物、删减7种危险废物、合并减少8种危险废物;修订了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其中新增13种危险废物,如废碱、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等。(详情见下图)。清单将针对特定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性,豁免管理其中环境风险可接受的环节,如运输、收集等。
【农业部将配合生态环境部指导地方依法划定“生猪禁养区”】
针对2019年以来我国生猪产能明显下滑,猪肉供应相对偏紧的情况,9月6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视频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意见》从促进生产、加快恢复、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保障种猪、仔猪及生猪产品有序调运,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加强生猪产销监测,完善市场调控机制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2019年9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在会上提到,农业农村部将配合生态环境部指导地方依法依规划定禁养区,坚决纠正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防止一些地方借环保和防疫为由“甩包袱”和不作为,搞“一刀切”。将进一步明确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的要求,加强禁养区划定情况的备核,对禁养区内易地搬迁的规模养殖场,要求地方落实养殖用地,优先支持异地重建,避免“一关了之”。
【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2016年9月14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调整市县环保机构管理体制。市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仍为市级政府工作部门。”“县级环保局调整为市级环保局的派出分局,由市级环保局直接管理。”
目前,省以下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已全面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结合新一轮机构调整,原市县环境保护局纷纷更名为生态环境局。环保垂改后,分局是否有权以自身名义进行处罚?中国环境新闻提出,现行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在规定涉及环保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主体时,使用的称谓只有两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从以上六部法律在规定可能包含县一级行政主体时的表述可以得出,垂管后,市局作为市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性质没有变化。而县局调整为市局的派出机构(分局)后,其性质已发生变化,已不是驻在地县级政府的工作机构,而成为驻在地县级行政区域的工作机构,因此也就不再享有上述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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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
【天津生态环境】荣登榜首
【临沂生态环境】摘得桂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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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
【中国环境新闻】获得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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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鸿芷】、【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分别获得企业、NGO、高校分组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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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柯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