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索赔”遭遇寒冬?

“这个分类不科学,即便是私利性的职业打假也有间接的公益效果。只要是具有法律上的依据,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打假索赔,无论是为了公利、私利,都应该支持。”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汪明亮表示。

有些部门认为职业索赔人可以像啄木鸟净化市场,“但要知道啄木鸟多了,树也是会枯死的”。

王海举了个例子,比如标签上的羊毛含量和实物含量有50%的差距,有的地方判定属于瑕疵,有的地方认定为欺诈。

责任编辑:钱昊平 吴筱羽

职业打假发展多年,逐渐形成“职业索赔”现象。(视觉中国/图)

(本文首发于2019年9月5日《南方周末》)

“这个分类不科学,即便是私利性的职业打假也有间接的公益效果。只要是具有法律上的依据,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打假索赔,无论是为了公利、私利,都应该支持。”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汪明亮表示。

有些部门认为职业索赔人可以像啄木鸟净化市场,“但要知道啄木鸟多了,树也是会枯死的”。

王海举了个例子,比如标签上的羊毛含量和实物含量有50%的差距,有的地方判定属于瑕疵,有的地方认定为欺诈。

2019年3月的一天下午,5小时内,12家超市、便利店,16瓶饮料,87.5元。

5天后,这张购物清单变成了深圳市场监管局咨询举报投诉服务平台收到的12份投诉举报,其中8份称这些饮料没有在中国大陆经销资格,违反食品安

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另外4份则称其中的豆奶含有泛酸钙,属于非法添加。

举报人黄雷要求这些店家按法律给予赔偿,并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给予店家行政处罚。

前述平台数据显示,黄雷的投诉远不止这12单。2019年3月中下旬,他的投诉举报共计302宗,涉及近三百家商店,这些购买行为发生在10日内,平均每天购买30次,每次购买都会对应提起1个投诉举报,最高纪录为1天内购买46次。

在深圳市场监管局市场稽查局工作人员刘猛看来,这并非正常消费,而是典型的职业索赔者行为。宝安监管局根据2018年1月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决定对这12份投诉举报终止调查、不予立案。

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通常被称为“职业索赔”。2019年,中央层面连续发布指导意见,提出切实保护平台经济参与者合法权益,依法打击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

职业打假人王海表示,自2019年3月,很多地方把职业打假人列为黑恶势力,已有一半以上打假人退出行业。职业索赔开始遭遇真正的寒冬。

“往往对准小瑕疵”

2017年,甘肃食品电商经营者梁倩娟遇到了职业索赔人,店里一款被标为“绿色食品”的粉条遭到举报。梁倩娟以为无添加就是绿色食品,索赔人却告知她必须有官方“绿色食品”认证。

对方购买了两袋粉条,共40元,起初索要800元赔偿,梁倩娟没答应,于是索赔人向市食药监与工商局投诉。店铺被责令整改,但对方没有罢休,威胁说得不到赔偿还会继续向省级部门投诉。梁倩娟后来得知,对方曾以同样套路向多家电商索赔,但最终不堪其扰,协商后按“虚假宣传”的惩罚规定赔偿对方400元。

在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众多案例中,网络职业索赔者面目相似,卖家遇到的情况也有套路可循。

常常先是某个新账号购买了某件物品,然后反馈诸如包装不规范、厂址未说明的问题,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外加赔偿几百到上千元。如果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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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周凡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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