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谁最严?罚款最高?
目前全国多地的垃圾分类立法规范正在紧锣密鼓地加速推进。
目前全国多地的垃圾分类立法规范正在紧锣密鼓地加速推进。
7月8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已有一周,城管部门共开出190张罚单,已有15名个人被罚款,其中未分类投放案件占比35.8%。
这种全民动员、动真格罚款的举措引发公众热议,垃圾分类强制执行时代到来后的种种举措,皆成为民众关心的话题。
事实上,上海只是在众多垃圾分类城市中率先执行,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划,到2020年底,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多个试点城市垃圾分类举措的浪潮也将步上海之后,陆续迎面而来。
按照规划,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所要求的46个重点城市各地垃圾分类法规制定情况如何?各地惩戒措施又有何不同呢?
对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了46个城重点城市的垃圾分类最新进展情况,并对不同地区的特征进行了分析与总结,发现目前全国多地的垃圾分类立法正在紧锣密鼓地加速推进。
多地加快立法规范垃圾分类
记者对46个重点城市出台的相关文件进行了梳理后发现,在上海正式施行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前,北京、太原、长春、杭州、广州、宜春、银川等7座城市已经出台并正式实施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从立法层面对垃圾分类投放做出了规定。其中北京更是首个立法的城市。
此外,西安、宁波也在近日推出了地方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两座城市的垃圾分类将分别于9月1日、10月1日正式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宁波推出了《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对各类垃圾进行了细分,还列举了产生频率高和容易混淆的废弃物,方便市民进行分类投放。
记者注意到,46个重点城市中,80%以上对垃圾分类采取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各地在执行上基本上都是采用国家制定的这四类标准。当然,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有些地区为便于市民理解,也采取了不同的称呼和标志。
比如,属于非重点城市的无锡,也正在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6月份发布了《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法”,并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除去上述已经立法的10个城市外,一些城市比如深圳、天津、郑州、石家庄、泰安等也已将垃圾分类列入立法计划,以加快垃圾分类推进进程。
值得关注的是,深圳市日前推出了《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实施方案(2019-2021)》征求意见稿,每年将安排生活垃圾激励补助资金9375万元,用于对推动垃圾分类的家庭、个人、单位、小区进行奖励,其中各区政府承担6250万元,市财政安排3125万元。
住建部环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徐海云认为,从全国范围来看,各城市间推进垃圾分类有快有慢,部分地区的立法工作也正在加快推进,但全国整体上垃圾分类的覆盖范围还很有限,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只占全国城市数量的7% 左右。同时,46个城市的进展也不平衡,目前大部分城市还只能做到在投放环节配备分类收集的设施,而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环节的设施配备普遍不足。
纳入征信体系
对于生活垃圾违规投放的单位和个人,各大城市也纷纷做出了强制性处罚决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后发现,46个重点城市中,上海、太原、杭州、无锡、长春、广州、深圳、苏州、厦门、成都、重庆、宁波、西安、沈阳、哈尔滨、南京、合肥、铜陵、福州、宜春、泰安、青岛、海口、昆明、兰州、西宁、邯郸、郑州、贵阳29个城市明确了对违规投放垃圾的个人及单位的处罚标准。
主要城市违规投放垃圾处罚情况
统计数据显示,其中有25个城市明确规定,由城市主管部门对违规投放的个人进行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者将受到最高200元的罚款。
例如,宁波进一步规定,对情节严重的个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深圳和厦门的处罚最重:分别对情节严重和拒不改正的个人,处罚1000元。
另外,郑州、邯郸等城市还规定,可对随意抛洒、倾倒或堆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在对垃圾投放单位的处罚方面,上海、太原、苏州、成都、福州、宜春、贵阳、广州、沈阳、青岛、海口、昆明等12座城市处罚力度较大,最高可罚款5万元。此外,各地均对运输、处理垃圾的企业和部门作出了规范,也会对其违规行为进行罚款。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还注意到,杭州、苏州、太原、西安等城市对生活垃圾违规投放者增加了征信处罚措施。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透露,违反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作为不良信息,依法计入有关个人、单位的信用档案;
其中苏州市规定,混投垃圾、阻碍执法、打击报复投诉人等行为将被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但违法行为人可通过参加生活垃圾志愿服务,将违法记录移除;还可通过参加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和考试、担任垃圾分类志愿者等方式,免除相应的行政处罚。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彭峰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类似上海的垃圾分类条例的处罚规定,行政处罚力度非常大,但是否符合比例原则,将单位和个人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信息归集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对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措施,是非常具有争议性的话题。
彭峰表示,对比一下垃圾分类和酒驾的社会危害性,有些地区酒驾也已经列入征信范围,而上海的条例也将垃圾分类已经列入征信范围,两者的危害性是否是一个程度还值得商榷。
“这就要求执法者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必须非常好的灵活运用自由裁量权,否则容易激化矛盾。”彭峰告诉记者,个人觉得《上海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是否符合比例原则的部分,可以建议全国人大进行合宪性审查。垃圾分类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在后期诸多城市的具体执行措施中,不可急功近利,处罚上更不可“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