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出诬告者

“更麻烦的是重复诬告,同一个问题,去年收到举报后查否了,如果今年再收到同样的举报,还得按照流程再查一遍。”

发自:湖北十堰

责任编辑:钱昊平 助理编辑 温翠玲

2018年以来,湖北十堰市已有12名恶意诬告者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视觉中国/图)

(本文首发于2019年6月6日《南方周末》)

尽管丹江口纪委已给被诬告的杨飞“澄清、正名”,但他还是觉得挺委屈,担心别人会怀疑他真有问题,要长期在质疑的目光里开展工作。

界定过程中就要严格区分诬告和错告,“只有举报人存在主观上的恶意,并且明知举报内容不实还要举报,才能认定为诬告”。

“纪检干部的主要精力放在查证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线索上,到最后把问题查否才知道是诬告,但调查过程中往往忽视了对诬告的取证。”

“更麻烦的是重复诬告,同一个问题,去年收到举报后查否了,如果今年再收到同样的举报,还得按照流程再查一遍。”

李道义不停地叹气。2019年5月30日下午,这位“副处级干部”有点沉默寡言。

三个月前,李道义因“诬告下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了湖北十堰市住建委总工程师的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十堰市纪委的通报称,2017年12月,李道义在担任十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时,杜撰了多封匿名举报信,诬告中心副主任。

对于纪检部门来说,“诬告”不是一个新问题,但一直困扰着它们。十堰市纪委书记陈东灵表示,诬告会使干部“为担当担心,为正气受气”。湖北省纪委负责人也公开表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达到个人目的,肆意诬陷他人,增加监督执纪工作成本,影响当地政治生态。”

2018年以来,已有多地纪检部门启动了为被诬告干部“澄清正名”、还以清白的行动,但大多都未追究诬告者的责任。

十堰市纪委则向前一步,采取行动“揪”出了诬告者。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数据显示,该市已有12名恶意诬告他人的党员干部受到了党纪政务处分,李道义就是其中之一。

不止是十堰,湖北省内已有多地出台文件,要对诬告者进行严肃处理。2019年2月,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部署年度工作时也指出,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截至目前,内蒙古、贵州等省份已制定关于查处诬告行为的相关规定。

“炮制”举报信

巡察被视为巡视制度向基层的延伸。十九大报告提出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之后,十堰市委开展了新一轮巡察。

2017年12月,十堰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纪委一名科级干部介绍,巡察组进驻不久,时任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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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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