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元老“问诊”地方农商行:地方政府不应参与
2019年1月14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明确指出,原则上农商行业务不得跨县(区),当年新增可贷资金,应主要用于当地。这为农商行的发展划定了轨道,在外界看来则是有了束缚。
责任编辑:冯叶
“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背景下,怎样才能把地方商业银行做得好一点?”在2019年3月12日北京举行的“CF40·孙冶方悦读会上”,一位来自西北的农商行从业者,提出了自己的困惑。
农村商业银行大多由信用社改制而来,此前定位于直接服务农户,改革后,可以实行股份制,开展商业银行业务,但是在职能定位、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发展路径仍然不够明晰。2018年7月份以来,农商行在各类债务逾期事件中成为主角。
2019年1月14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明确指出,原则上农商行业务不得跨县(区),当年新增可贷资金,应主要用于当地。这为农商行的发展划定了轨道,在外界看来则是有了束缚。
“地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网络编辑:梁淑怡 校对:星歌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