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界别,能不能变” ——政协全体会议期间首次进行界别协商

从1949年人民政协成立起,界别已经过多次调整。1993年,八届全国政协将界别数量设置为34个,到2019年全国政协成立70周年时,这一设置已26年没有调整。

政协委员们经常用“涵盖面不够”来说明进行界别调整的必要性:政协有农业界,委员中却少有农民,医药卫生界别很难见到护士,工会界别委员中几乎没有一线工人。

2015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指出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条件成熟时对政协界别适当进行调整”。

责任编辑:钱昊平

2019年3月2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图为本次大会发言人郭卫民在回答记者的提问。(秦涛/图)

(本文首发于2019年3月14日《南方周末》)

从1949年人民政协成立起,界别已经过多次调整。1993年,八届全国政协将界别数量设置为34个,到2019年全国政协成立70周年时,这一设置已26年没有调整。

政协委员们经常用“涵盖面不够”来说明进行界别调整的必要性:政协有农业界,委员中却少有农民,医药卫生界别很难见到护士,工会界别委员中几乎没有一线工人。

2015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指出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条件成熟时对政协界别适当进行调整”。

“当前村级基层组织工作任务重、生活压力大成了常态。”2019年3月11日,民盟界别协商会议现场,政协委员李明蓉提出了村级基层待遇保障较低、晋升渠道窄的问题。在场听取意见的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马上回应,称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调研力度,进一步加强保障。

当天上午,全国政协共有十个界别举行了界别协商会议,分别围绕本界别关心的议题协商。数十位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负责同志到会,现场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并作出回应。

据新华社报道,这是全国政协全体会议期间首次举行界别协商会议,“是新时代突出政协界别特色,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一次积极探索。”

十八大之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正式作为“制度”被确立,界别协商成为人民政协的协商形式之一,做好界别提案、界别调研等工作逐渐被各级政协强调。

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从1949年人民政协成立起,界别已经过多次调整。1993年,八届全国政协将界别数量设置为34个,到2019年全国政协成立70周年时,这一设置已26年没有调整。

“为了更好地发挥界别作用,应该适时对界别设置进行调整。”全国律协副会长朱征夫已连任3届全国政协委员,他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阶层发生了不小的变化,现有的界别设置已不太适应新的社会形势。

不仅朱征夫提出了调整界别设置的建议,从十届全国政协(2003-2008年)末期开始,就不断有政协委员建议调整政协界别,相关部门多次回应称将在条件成熟时对政协界别进行调整。在此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协已先行探索,新设了部分界别。

从“单位”到“界别”

界别是人民政协具体的组成形式。目前全国政协34个界别主要由党派、团体和各行业组成,其中,党派界别有10个,包括中共、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体界别有8个,包括共青团、工会、妇联、青联等;以社会行业为基础划分的界别11个,包括新闻出版、医药卫生、科技、经济、教育等。此外还有宗教界、少数民族界、香港特邀人士界和澳门特邀人士界,以及特别邀请人士界。

这样的格局确定于1993年,之前四十多年,全国政协界别经过多次调整,有的应运而生,有的退出历史舞台,也有因时而变,通过调整改变了内涵。

界别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阶层的变化。政协创立之初并没有界别的提法,当时统称为参加单位,参加第一届全国政协全体会议的代表分为党派代表、区域代表、军队代表、团体代表和特邀代表5大类,采用这种构成方式很大程度上源于第一届全国政协代行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

全国政协原副秘书长、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卞晋平告诉南方周末记者,1954年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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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周凡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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