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小区自治缓解“人狗矛盾”
日前,山西运城黄金水岸小区的开发商鼎鑫置业火了一把。该开发商,为了“小区环境卫生整洁”与“居民安全考虑”,致力于从源头建立“无狗社区”,在购房合同中设置禁止养狗条款,签署后才能成为业主。这一理念与做法,受到不少业主的追捧。
责任编辑:陈恺辰 辛省志
(本文首发于2019年2月28日《南方周末》)
日前,山西运城黄金水岸小区的开发商鼎鑫置业火了一把。该开发商,为了“小区环境卫生整洁”与“居民安全考虑”,致力于从源头建立“无狗社区”,在购房合同中设置禁止养狗条款,签署后才能成为业主。这一理念与做法,受到不少业主的追捧。
或有人说,这是霸王条款,侵犯了业主的养狗权。这个说法是不对的。开发商与业主签署的购房合同,是民事合同,双方达成的合意,只要不侵犯第三方权利,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合法有效的,也是合情合理的。有需求,才会有供给。你情我愿的事情,就是好事情。想要养狗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网络编辑:吴悠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