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教育惩戒”回归教育的本义
学生犯小错,老师罚站一分钟是“惩戒”,有效果;罚站十分钟,就很可能变成“体罚”,学生就可能逆反;如果赶出教室,可能就会适得其反,甚至会让学生“破罐子破摔”,失去教育作用。
责任编辑:温翠玲
学生犯小错,老师罚站一分钟是“惩戒”,有效果;罚站十分钟,就很可能变成“体罚”,学生就可能逆反;如果赶出教室,可能就会适得其反,甚至会让学生“破罐子破摔”,失去教育作用。
2019年1月中旬,邯郸市永年区一名年轻女老师因按“班规”对迟到学生采取理发推头的错误处罚方式被校方辞退,令人意外的是,后来该班六十余名家长欲联名请求学校给老师一次机会,认为平时她确实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好老师。
近年来,因为“惩戒学生”引起的师生矛盾,乃至家校纠纷,甚至伤害老师的悲剧事件屡屡发生。这些事件造成了“老师不敢管,家长管不了”的尴尬局面,成为一个突出的教育问题,也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就这个问题,很多人都在呼吁应该把“教育惩戒权”还给老师。其实,老师惩戒学生自古就是天经地义的事,从来没有任何部门任何人说过老师不得惩戒学生,只是一些家长的“过度维权”和个别老师的“惩戒不当”加上一些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了本不该有的不良的后果。比如,对“校闹”打击不力,对老师权益维护不够,惩戒变成了&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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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邵小乔校对:胡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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