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 教育部等九部门出台“减负三十条”

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杜绝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进行机械训练、强化应试等不良培训行为;对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竞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教育部等九部门日前发布针对中小学生减负的三十项措施,进一步明确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各方在中小学生减负工作中的职责。(视觉中国/图)

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杜绝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进行机械训练、强化应试等不良培训行为;对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竞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教育部等九部门日前发布针对中小学生减负的三十项措施,进一步明确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各方在中小学生减负工作中的职责。

其中还明确提到: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学校

每学期考试不超过2次,不得出偏怪考题

近年以来,不少家长反映,在中小学生的“减负”工作中,“学校倒是减了,课业负担却要转移到家长身上”,甚至有家长反映曾为此犯高血压。

根据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学校在办学过程中要承担12职责。其中就提出,对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同时,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的行为也被严令禁止。对于考试次数也提出具体要求: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此外,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

在等级评价方面,要求学校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怪考题。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为防止学生过度沉迷电子产品,影响健康和学习,《通知》还规定,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培训机构

禁止机械训练、强化应试等培训行为

南都记者关注到,《通知》还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的5项职责,如依规登记诚信经营;严禁超标培训;严格教师聘用;严禁与升学挂钩;控制培训时间等。这几项规定与此前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要求契合。

除了要求培训机构要取得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也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严谨超纲培训。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严禁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等规定也再次列入其中。

值得关注的是,长期以来机械训练、强化应试等培训行为被禁止。

家长

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

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重,除了要从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着手,同时也要扭转家长错误的价值观。《通知》提出,家长要正确认识孩子成长规律,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天性,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

在为孩子选培训班时,也要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并培育孩子1—2项体育运动爱好,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锻炼习惯。

对于爱看电视的孩子,《通知》也提出,不能让孩子长时间看电视,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少于8个小时。

政府

严禁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在政府职责方面,《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严禁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挂钩。

对于活动竞赛管理方面,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增加专题教育内容。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面向中小学生活动竞赛的日常监管,对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要对“山寨社团”“离岸社团”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所谓“国际”“全球”“大中华”赛事,坚决予以查处。

备受关注的考试招生改革方面,《通知》也明确,全面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将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普通初中并完善实施规则;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纳入学校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中小学同步招生。

根据部署,2019年5月底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需要针对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完成摸底分析,并制定详细减负实施方案,并报教育部。

(来源:南方都市报)

网络编辑:邵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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