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走过场,后果很严重

日前,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四川正式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

责任编辑:陈恺辰

图为四川红原县一处被开挖的山体。(视觉中国/图)

(本文首发于2018年9月27日《南方周末》)

日前,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四川正式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值得关注的是,方案明确提出,第三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机构,在有关环境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应当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2017年8月,中央深改组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确定要在全国范围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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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柴颖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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