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通报5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日前,成都市纪委通报5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日前,成都市纪委通报5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1.成都高新区三岔镇对“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力问题。2017年8月,三岔镇未落实高新区城管环保局要求停止“散乱污”企业生产的要求,对已强制停电的家具厂恢复供电,存在整治“散乱污”企业不力的问题。该镇分管环保工作的党委委员、副镇长万华对环保工作认识不到位,统筹协调不到位,受到通报批评。因履职尽责不到位,该镇分管工业企业的党委委员、副镇长李波,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镇环保办主任朱林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镇经济办负责辖区内“散乱污”企业环保整治的工作人员杨凯,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镇清庙村党支部书记曾其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清庙村主任叶玉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北泉路社区存在擅自占用公共绿化违规搭建问题。2014年以来,成都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生活小区公共绿化带搭建食品粗加工操作间。因履职尽责不到位,该区规划建设监察大队队长钟传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龙泉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雷永川,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简阳市河东片区污水直排沱江的环境污染问题。简阳市河东片区有8到10处雨水管道长期将生活污水直排沱江的问题。因履职尽责不到位,该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高,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该市水务局时任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永忠,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该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大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该市水务局供排水管理科负责人余成,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4.都江堰市工程项目料场砂石未覆盖等问题。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四川省大气污染专项督察组在成都市督察期间,发现并反馈了都江堰市某工程项目存在料场砂石未覆盖、现场施工未湿式作业、河边施工泥浆在河内沉淀等问题。该市水务局分管此项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文斌,未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并在配合省大气污染专项督察组调查蒲阳镇会元桥社区砂石厂相关问题时,存在行政失职渎职行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邛崃市桑园镇家具厂喷漆气味刺鼻问题。2016年6月以来,群众多次举报邛崃市桑园镇通泉村4组家具厂喷漆气味刺鼻,该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因履职尽责不到位,该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伯臣,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桑园镇组织员伍丽,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桑园镇经发办主任高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成都市纪委监委||责任编辑张祎鑫)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网络编辑:柯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