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开幕日,固定20年
会议召开时间固定,不仅是个形式问题, 也是实质问题,只有健全会期制度,才能使人民代表大会实实在在地发挥作用。
责任编辑:钱昊平
(本文首发于2018年3月1日《南方周末》)
会议召开时间固定,不仅是个形式问题, 也是实质问题,只有健全会期制度,才能使人民代表大会实实在在地发挥作用。
十二届全国人大产生后,常委会领导到地方调研时,在山东就听到了地级市要求有立法权的反映。
今后国家机关出台的政策、制定的文件,凡是涉及宪法问题的都可能要事先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合宪性审查。
2018年3月5日,2980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将齐聚北京,共商国是。这是3月5日被确定为大会固定开幕日之后,全国人大第二十次召开全体会议。
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的程湘清告诉南方周末记者,1998年之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开会时间一直不固定,除了10月,其他月份都召开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那是因为有国庆节,不方便开会。”已年届八旬的程湘清说,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产生后,明确在每年3月5日召开会议。
在他看来,过去开会日期不固定,人大无法主动地开展活动,甚至连宪法规定的一些职权都形同虚设,“确定开幕日期,是人大制度走向规范和成熟的标志。”
为什么是3月5日?
1982年,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四部宪法时,规范全国人大开会日期一度成为热点话题,在宪法修改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荣毅仁、耿飚、康克清都提出,应该定出开会时间。
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的王汉斌在接受《中国人大》杂志访谈时回忆,荣毅仁当时提出:“人大开会没有固定日期,看起来主动,实际上很被动,对发展民主、加强法制都不利。”
耿飚认为固定了开会日期,人大常委会委员也好安排工作和视察参观。康克清则提出了具体建议,认为开会时间最好是在每年11月到次年1月之间。
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考虑了大家意见后,在宪法修改草稿初稿中曾写下“在每年第一季度召集”。但也有人认为,固定会期有时难以做到,以不规定为好。最终,中央讨论后确定在宪法中暂不规定人大开会的日期。
但每年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安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的预算等,都要通过全国人大召开会议予以批准。
“在每年较早的时候召开,对国家当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是更有利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阚珂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他举例,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是在1963年11月17日开幕的,12月3日闭幕。到了年底才审查批准当年的计划和预算,显然失去了实际意义。
由于我国的预算年度是按自然年,也就是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人大最佳开会时间本该是预算年度开始前的某一个时间,这样从1月1日起就可以开始按照全国人大批准后的预算执行。
但我国的预算编制还要考虑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全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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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ze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