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年1月,人民银行系统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处分、处理37人。
2018年1月,人民银行系统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处分、处理37人。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贯彻落实廉洁过节的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将其中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山西省临县支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2月31日,临县支行将上级行下拨的离休干部医药费专项资金购买药店储值卡后违规发给职工。临县支行党组书记、行长问栋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田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湖北省宜昌县支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期间,宜昌县支行多次用公用经费列支采购床品、米油、鞋子等物品违规发放给职工。原党组书记、行长庹庆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由主任科员降为副主任科员;党组成员、副行长李文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改任副主任科员,并调离纪检监察岗位;会计国库股股长赖晓敏、工会办公室主任刘军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广东省高明支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谢丽文等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端午节期间,党组副书记、副行长谢丽文,党组成员、副行长、纪检组长梁洪,副主任科员谢洁慧三人均将公务用车开回住宅区停放,违反了节假日公车封存停驶规定。谢丽文、梁洪、谢洁慧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网络编辑:邵小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