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底台湾创新教育 “制度该为学习者调整”
常有台湾老师问大陆同行:什么是“小升初”?
责任编辑:吕忠恕
(本文首发于2018年2月1日《南方周末》)
台湾自1987年开始社会转型,民间的教育逐渐生长,在体制外出现的“另类学校”,既是对标准化的体制内教育的质疑,也是一种逃离和自救。
“制度该为学习者调整”的非学校型态不再被视为体制外。这个重新定义,走了至少二十多年。
常有台湾老师问大陆同行:什么是“小升初”?
即使在相似的传统教育模式中,两岸教育面貌也大不相同。例如,台湾的小学实行半天学习(一、二年级下午放假,三、四年级三天下午放假,五、六年级周三下午放假),教师包班,义务教育阶段基本没有择校竞争。从2012年起,台湾实行十二年制的义务教育。
与台湾教育同行深入交流后,我们发现,除传统办学模式外,“实验教育”成为近年来台湾教育改革的新面貌。
“实验教育三大条例”
台湾的实验教育,就是我们所说的创新教育。
2014年11月,台湾地区一次性通过“实验教育三大条例”,即《学校型态实验教育实施条例》《高级中等以下教育阶段非学校型态实验教育实施条例》《公立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委托私人办理条例》。统领这些条例的总则是“为鼓励教育实验与创新,实施学校型态实验教育,以保障人民学习及受教育权利,增加人民选择教育方式与内容之机会,促进教育多元化发展”。
第一类“学校型态实验教育”分为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规定公立学校开展实验教育的学校数,可为学校总数的5%,最高可达10%。上述条例规则赋予实验学校较大的自主权和自由度。据统计,2016-2017学年办理“学校型态实验教育”的学校共43所,其中民办学校3所,公办学校40所,以小学为主,包括3所初中和5所高中。
而“非学校型态实验教育”主要指的是“在家上学”(home school)一类,简称自学,即学生不上学校,在家庭或校外机构接受教育,分为个人、团体、机构三种。个人自学即学生个人在家庭或其他场所学习;团体自学是指3人以上、30人以下的学生自学;机构自学是私塾、学堂之类。据统计, 2016-2017学年全台湾参与“非学校型态实验教育”的学生共有4856人,以小学阶段最多,占65%。
第三类实验教育是公办民营的模式,即“公办中小学委托私人办理”,是通过契约的方式委托有理念的教育家团队管理运营学校,学校的公办属性不变,政府全额拨款,但给予学校更多的自主权,类似美国的“特许学校&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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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