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如何“构成”?

犯罪构成,自有其要件,而要件者,缺之不可之谓也

责任编辑:朱又可

犯罪构成,自有其要件,而要件者,缺之不可之谓也。(视觉中国/图)

(本文首发于2018年1月25日《南方周末》)

乡亲李某,其子小李与王某酒后斗殴,王某突然倒地不起。小李骇然,惊奔而去。路人报警报医,警察旋至而捕小李,救护车亦迅即送王某就医。七日后,王某死于重症监护室。嗣后本市法医出死亡鉴定书云,王某因蛛网膜下腔出血而死。此间王某家属日日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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