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尚方宝剑”遇到“丹书铁券”

“法者,天子与天下共也,……故王者不辨亲疏,不异贵贱,一致于法。”

责任编辑:陈斌

有意思的是,包公要对付的坏人,也拥有非常厉害的防御型法宝——同为御赐的“丹书铁券”,俗称“免死金牌”。图为“丹书铁券”亮相甘肃省博物馆。(视觉中国/图)

(本文首发于2017年12月21日《南方周末》)

“法者,天子与天下共也,……故王者不辨亲疏,不异贵贱,一致于法。”

今天许多人对于传统司法的想象,大概都是以“包青天”之类的民间文艺作品为基准。在明代弋阳腔包公戏《高文举珍珠记》中,包青天是带着一身法宝上场的:“(皇上)赐我金剑一把,铜铡两口,锈木一个,金狮子印一颗。一十二条御棍,……赐我黄木枷梢黄木杖,要断皇亲国戚臣;黑木枷梢黑木杖,专判人间事不平。”一件法宝对应一项御赐的权力:“金剑”即尚方宝剑,可先斩后奏;“铜铡”是“三口铡刀”的原型:“龙头铡”专杀皇亲国戚,“虎头铡”专杀贪官污吏,“狗头铡”专杀犯罪奸民。都是十分可怕的进攻型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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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柯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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