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
今年以来,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1至10月,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77起,处理1112人,处分973人。现选取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潮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袁琪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3年春节、中秋节期间,袁琪先后两次收受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赠送的礼金0.8万元。2017年6月,潮州市纪委给予袁琪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2.清远市连南县市政局局长欧永强违规领取补贴等问题。
2013年至2015年期间,欧永强以“通讯费”等名义多领取补助0.836万元,违规兼职取酬1.1万元,还使用下属单位0.6万元公款送礼。2017年2月,连南县纪委给予欧永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3.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卫生院院长黄斯谨“私车公养”等问题。
2014年7月和2015年6月,黄斯谨先后在单位违规报销其私车保险费及车船税,共计1万余元。此外,2014年1月黄斯谨授意出纳黄树娟虚开2万元发票用于报销公务接待餐费。2017年5月,连平县纪委分别给予黄斯谨、黄树娟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4.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后瑞股份合作公司原董事长黄伟颂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
2013年至2015年春节、中秋节期间,黄伟颂利用该公司外包工程项目之便,先后8次违规收受2家承包商赠送的购物卡,折合人民币1.6万元。2017年8月,宝安区纪委给予黄伟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
网络编辑:吴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