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之邦”还是“礼义之邦”?
近来频有论者以为“礼仪之邦”系“礼义之邦”之“误”,应当废止。笔者以为,这个结论实在武断。
责任编辑:戴志勇
(本文首发于2017年5月4日《南方周末》,原标题为《礼仪之邦VS礼义之邦》)
当凸显立国的核心价值时,我们使用“礼义之邦”或“仁义之国”,当我们盛赞中国礼仪之大或有感于当下礼仪缺失时,我们使用“礼仪之邦”。
近来频有论者以为“礼仪之邦”系“礼义之邦”之“误”,应当废止。笔者以为,这个结论实在武断。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夏、商、周三代礼乐文明一脉相传。《礼记》云“经礼三百,曲礼三千”,“礼仪三百,威仪三千”,都是盛赞华夏文明礼仪之盛大。《左传·定公十年》:“裔不谋夏,夷不乱华。”唐代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疏曰:“夏,大也。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礼是华夷之辨的根本标志。称誉中国是&l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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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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