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重建八项注意
野战军进入灾区,仅止于挖掘,徒手部队在灾区能做的事与平民没有区别。今后在筹划应急救援工作时,应该优先考虑在第一时间最需要的通信、工程、医疗这三个兵种。
责任编辑:戴志勇
南方周末约请在日本、美国、台湾及大陆的多位专家,就抗震救灾与重建中的部分重要事项进行详细分析,祈望对正在紧张进行的救灾与重建有所助益。
作者及各自贡献:东洋学园大学教授朱建荣、静冈文化艺术大学教授马成三、山梨学院大学教授熊达云、拓殖大学教授王曙光、浦和大学教授沈洁、爱知大学教授李春利、作家唐亚明、大阪市立大学研究生院教授翟林瑜提供了基于日本救灾与重建经验的建议;中山大学心理系程乐华、婚姻家庭指导师李翔提供了心理抚慰的建议;清华大学教授贾西津、媒体从业者高战提供了NGO行动指南部分的见解与资料;斯坦福大学国际安全和合作中心研究员薛理泰提供了军中建立专业救援队等建议。
1 搜救3周不放弃
根据各国的经验,在碰巧有一定生活资料的情况下,幸存者可能在坍塌建筑物中的蜂窝状空隙存活2到3周。在完全排查所有空隙之前,或搜救时间已超过三周之前,不要轻易放弃。具体做法:
1.为达到最高效率,搜索和营救应由独立团队完成。
2.当使用不能直接确认幸存者存在(如目视、对话)的搜索方式(搜救犬、声学仪器)时,须由两个独立搜索分队确认,以保证之后的营救工作有的放矢。
3.搜救区域必须严格戒严,并最大可能保持安静。
4.使用固定、醒目的符号对已经完成搜索的区域进行标识,以节约宝贵的时间和人力。
5.在搜救人力、资源、时间有限时,须对搜救地点的优先级进行选择。
6.每个营救地点都必须指定一人专门负责协调,统一指挥,全权进行人员调度。
2 遗体处理要人道
一个是对于死者的尊重,死难者遗体对家属的心理康复也别具意义,需要谨慎处理。
日本曾有规定,灾情发生后24小时之内,确保棺材和干冰。72小时之内,向志愿者提供信息,发动志愿者搬运遗体到火葬场。
综合防疫、人情与幸存者心理康复等几个需要,当前条件下,四川地震死难者的遗体处理,可大致参考如下步骤:
1.所有遇难者马上消毒掩埋或火化。
2.在掩埋、火化之前,能得到亲属辨识最好。没有得到辨识的,必须用数码相机等工具大量照相。特别是注意死难者的衣物,并将各种随身物品一起照,每位遇难者应照多个不同的角度。
3.应该有专人(可由志愿者协作)建立细致的遇难者档案库,把每位遇难者相关的情况集中在一起。例如遇难地点、掩埋火化地点、找到的场所、遗物、照片等。
3 心理抚慰要细心
当事人的痛苦一般会经历几个阶段:失去亲人悲痛;从丧失亲人的不幸中体验到痛苦;接受丧失亲人的现实;适应没有心爱的人存在的生活。由于心理问题的多样性,需要根据受援助者不同的情况,由不同层次的心理工作者来选择相应的咨询方案和治疗手段。
具体来说,专业的心理从业人员,应该构建整体心理援助,分清灾难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
1个月内,心理受冲击人群间的相互心理陪伴,并结合专业的心理陪护和心理咨询;
1个月后,将团体和个体心理咨询和治疗相结合;
3个月到3年,对个案的心理治疗。
心理救援主要有三种:
一是,早期工作重点应放在稳定当事人的情绪,使他们重新获得危机前的情绪平衡。
在当事人情绪稳定后,咨询师应帮助他认识到存在于自己心中的过度冲动和自我否定成分,重获冷静思考和自我肯定,从而实现对生活危机的控制。
第三种主要是心理、社会转变,将个体内部适当的应对方式,与社会支持、环境资源充分地结合起来,使当事人对问题解决的方式有更多的选择机会。因此,帮助受灾人群完成心理自助团体的搭建和异地长期指导跟踪就非常必要。
咨询师要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和阶段对不同的模式进行选择与实施。
实施过程中,咨询师要注意对自己的保护:
留意自己的身心反应,避免引发个人的哀伤;知道自己的限制,在保障自己精力充沛和健康的前提下才可能帮助更多的人;主动寻求督导的支持,除了用自己的个体力量外,要思考如何借用外力和挖掘可利用的心理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网络编辑: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