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鉴定费”荒唐吗?
一枚指纹、一个签名、两枚印章,鉴定费17.28万元。这还是折扣价。
责任编辑:苏永通
(本文首发于2017年2月23日《南方周末》,原标题为《司法鉴定:在逐利性与公共性之间 “天价鉴定费”荒唐吗》)
四川,一个案件司法鉴定费17万元。同样诉讼标的、同样鉴定内容,广东某鉴定机构报价6.9万元,北京某鉴定机构报价5.7万元。
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制定权已经下放,一些省份规定了封顶价。但许多省份尚未出台新的收费标准,已废止的旧“国标”依然继续沿用。
缺位的新规,“有效”的旧规
一枚指纹、一个签名、两枚印章,鉴定费17.28万元。这还是折扣价。
当事人贺显祥对此难以接受。他的代理律师王万琼也无法理解:“这种案件我们也(申请)鉴定过,怎么会有这么高的鉴定费?”
商人贺显祥因担保合同纠纷被起诉。2016年底,成都市中级法院同意他提出的第七次司法鉴定申请。王万琼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成都中院推荐的委托鉴定机构名录中有十几家,但排除被其他案件摇中的机构,可供她选择的只有三家。
王万琼摇到的是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之后,贺显祥接到该所鉴定人刘芝贵的电话,对方告知他,鉴定费总计22.8万元。
求实司法鉴定所的报价,依据的是2009年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颁布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第八条规定,涉财案件的司法鉴定(只适用于文书鉴定和手印鉴定),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具体计算方式是:标的额不超过10万元的按基准价收费,超过10万元的分六段,按标的额的1%到0.1%不等的比例收费,最高一档为“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
贺显祥所涉的担保合同纠纷案标的额为3000万元,依此计算,指纹、签名、印章(两枚)的报价分别都是5.7万元。
据贺显祥回忆,他在电话中表示报价太高,因此案股权被冻结他的资金非常紧张,对方称,两枚印章按一枚收费就是能给他的最大优惠。
贺显祥据此认为,鉴定费为17.1万元,但对方又发短信报价17.28万元,多出的1800元,是文审费、杂费和存档费。
王万琼将此事通过个人微博发布后,“天价鉴定费”迅速引起各方关注。她指出,2016年3月29日,国家发改委就已发文,自当年5月1日起废止《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在文件中,发改委同时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2016年5月1日前出台本地区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文件执行之日同时在本地区范围内停止执行《办法》。
自此,司法部和国家发改委不再制定出台新的收费管理规定,而是将这项权力下放给了地方。据南方周末记者不完全统计,北京、上海、山东、福建等省市已出台了省级收费标准。
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四川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表示,该省已有草案但尚未出台,多数鉴定机构仍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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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