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通报7起扶贫腐败案例

日前,海南省纪委对近期查处的7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日前,海南省纪委对近期查处的7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这7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琼中县水务局原副局长吴常亮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在扶贫项目中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2015年5月,琼中县水务局原副局长吴常亮、原股长王大宁、原副股长谭允威3人,利用职务之便参与和平镇加峒村等7个贫困村饮水工程项目设计,并从扶贫项目拨付给承接企业的项目资金中收取7.8万元作为劳务费,吴常亮等3人各分得2.6万元。2016年7月,吴常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2016年6月,王大宁、谭允威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国库。

2.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原副镇长陈鹏在分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受好处费等问题。2012年至2013年期间,遵谭镇原副镇长陈鹏在分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周某芳等3人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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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Golrad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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