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竞争的正当边界大众点评诉百度地图一审获胜
在大众点评诉百度地图的一审判决中,法院确认这样的规则:竞争本质上是对客户即交易对象的争夺。即使双方的经营模式存在不同,只要双方在争夺相同的网络用户群体,即可认定为存在竞争关系。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向凯
“现在的互联网企业都是经营自己的生态圈,基本上什么业务都会涉及。核心目的都是把用户吸引到自己这里来,然后再通过各种方式变现。因为都跨界,竞争时的合理边界在哪儿,就会成为一个问题。”
在大众点评诉百度地图的一审判决中,法院确认这样的规则:竞争本质上是对客户即交易对象的争夺。即使双方的经营模式存在不同,只要双方在争夺相同的网络用户群体,即可认定为存在竞争关系。
折腾了两年,大众点评诉百度地图不正当竞争一案终于走完了一审程序。
2016年5月2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百度地图构成不正当竞争,应立即停止以不正当的方式使用大众点评网的点评信息,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
大众点评主张的赔偿高达9000万。对此,其代理律师傅钢表示,这主要是为了表达一种态度。“我们也知道根据现有的证据规则,法院不太可能赔这么多钱,原本估计会判500万左右。实际上互联网行业的人都知道,每增加一个用户的成本大概在几块钱,更何况愿意花时间去评论的都是优质用户,9000万已经是少说了。”
百度方面给南方周末记者的回复,仅仅是一份“官方口径”:法院认定百度地图提供的搜索引擎服务,遵守了国际通行Robots协议。此判决结果体现了法院对互联网信息共享的支持。百度将更合理地控制来源于第三方网站信息的使用范围和方式,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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