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专职常委非常有必要”专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法原副院长苏泽林

我是呼吁常委专职的,要扩大常委会编制,代表性也要体现,也要更加保持专业性。

责任编辑:李梁 助理编辑 温翠玲

 

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苏泽林表示,律师是法律共同体中的重要力量,司法公正不是法院一家判出来的,而是法律共同体共同运作的结果,大家在不同侧面对具体案件各自承担着相应责任。(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图)

我是呼吁常委专职的,要扩大常委会编制,代表性也要体现,也要更加保持专业性。

客观讲,现在部门草拟立法稿是偏重的,会站在本部门利益考虑。

原来把法官和律师对立起来的认识和做法是不对的,国外法官大部分都是律师出身的,而且都是一个协会,同一职业背景。

律师是法律共同体中的重要力量,司法公正不是法院一家判出来的,而是法律共同体共同运作的结果,大家在不同侧面对具体案件各自承担着相应责任。

宪法监督超过以往任何一届

南方周末:你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三年了,对人大的印象有什么变化没有?

苏泽林:我感觉人大监督的针对性越来越强,改变了人民对人大监督的“橡皮图章”的看法。这一届人大发挥监督作用最重要的是,抓住了宪法实施这个核心。宪法实施是人大的一个重要思想,一直到现在怎么对宪法进行监督这个机制还在进一步完善当中,但本届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是超过以往任何一届的,包括宪法日、宣誓制度、法律备案审查等。像张德江委员长报告的,做到有件必备,都得进行审查。

南方周末:关于法律备案,其实在公开报道中,四年以来还没有听说撤销过一起规范性文件,它可能真的只是一个备案,没有审查。您怎么看?

苏泽林:这个备案审查呢,如果有问题,会向制定文件的部门提出,具体事项是法工委在做。

南方周末:对宪法实施进行监督,是否该启动违宪审查?

苏泽林:在审查制度上还得进一步完善。

南方周末:各级人大中,不管是全国人大,还是地方人大,一般都是人大常委会来立法,人代会期间很少立法,特别是地方人代会期间几乎不立法,怎么看待人大立法权的“虚置”问题?

苏泽林: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都有国家基本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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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b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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