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出没注意】虽鸟事,必有可观者也
“大学生掏鸟出售,判刑十年”
责任编辑:朱又可
透过网络,大千世界的多姿多彩,不断地更新,也不断地出人意表。最先映入眼帘的,是“大学生掏鸟出售,判刑十年”;因为,掏的鸟是隼,保育类动物。网民哗然,罪何至于此?接着,进一步揭露消息:大学生不是初犯,2014年在网络上兜售的消息被翻出。然后,更多的讯息出现:贩售保育类动植物,很多国家的刑罚,最重也不过二至三年。
在更多的信息陆续浮现之前,在目前这个时点上,不妨稍稍琢磨:就事论事,就法论法,可以萃取哪些人生的智慧?……
平心而论,这件事的关键,在于“罪”和“罚”这两个环节。猎取和兜售保育类生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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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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