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备诊疗条件,请转诊 艾滋拒诊挡箭牌
“不具备诊疗条件”,成了不少综合医院推诿或者拒绝诊治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的理由。
责任编辑:吕宗恕 实习生 张小莲 于亚妮
没有政策规定一定要让艾滋病感染者到传染病医院就诊,为了保证安全,这些是业内的习惯性做法。
“不具备诊疗条件”,成了不少综合医院推诿或者拒绝诊治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的理由。
和任何人谈自己的经历之前,36岁的小键(化名)都会事先强调两组数据:艾滋病毒载量小于20copies/mL,免疫细胞CD4为441/μL。这就像某种身份验证,希望这两组数据能为他赢得信任与尊重。
其中,前者是检测仪器的最小精度,这证明他血液内的病毒已经无法被检测出来,血液不具备明显的传染性;而后者是人体免疫系统的重要指标,证明他的免疫功能已经接近正常人的500-1000/μL。
在艾滋病感染者中,不同于病毒已发作、免疫力低下的艾滋病人,小键只是病毒“携带者”,基本与常人无异。
但巨块型肝癌来得出其不意。问诊时,当小键向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的医生坦言自己艾滋病感染者的身份时,本应交给住院部的住院单被问诊医生收回,“尽早手术”的医嘱变成了“还需沟通”。
2006年3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指出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
然而,十年过去,类似小键同样就医被拒的HIV携带者并不少见。
一切只为活下去
这是一个美梦破碎的故事。
小键在微博上披露在中南大学湘雅医院被“拒诊”的遭遇是2015年11月18日晚。他还晒出了一张“奖状”:2014年底,这家医院曾因“在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受到了联合国艾滋病联合规划署的表彰。
发出微博的第二天下午,小键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透露,立刻住院的请求被拒绝后,他回家等了两天仍无消息,于是再次前往医院。他被医生告知,因为手术团队的其他十多名医生、护士的抵触情绪强烈,手术“阻力很大”。
“恐艾”阴云笼罩下,艾滋病感染者就医受阻屡见不鲜。2012年,艾滋病感染者晓峰(化名)在就医遭拒后更改病历成功接受肿瘤手术,在全国引起了巨大争议。随后晓峰以“侵犯一般人格权”为由将拒诊医院诉至法院,虽然诉求最终遭驳回,但此案被视作我国首例艾滋病感染者就医歧视诉讼案。
然而,小键说,他并不希望将此事诉诸法律,只是想通过网络曝光,得到与医院对话的机会。随着社交网络上的热议逐渐发酵,19日晚上,小键终于等来了医院主动打来的电话。
也是在这天晚上,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发给了南方周末记者一份《关于艾滋病病毒携带者x某在湘雅医院就诊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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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