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因受贿一审被判十五年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受贿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

资料图片:郭有明 (宜昌西陵政府官网/图)

12月9日,据新华网消息,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受贿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法庭认定被告人郭有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