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商会,商会办证,证发给企业自治的“保健用品”是个什么品?

一帖添加了中药的药膏,究竟是药品、医疗器械,还是企业口中的保健用品?这个问题已经造就了标准不一的特殊产业,全国范围内也出现监管真空和产品伤害事件。现在无论是生产者还是监管者,都迫切希望尘埃落定。

责任编辑:蒋昕捷 助理编辑 刘文慧 实习生 梁绮雅 杨思佳

(农健/图)

一帖添加了中药的药膏,究竟是药品、医疗器械,还是企业口中的保健用品?这个问题已经造就了标准不一的特殊产业,全国范围内也出现监管真空和产品伤害事件。现在无论是生产者还是监管者,都迫切希望尘埃落定。

在一封名为《关于河南省保健品行业性危机情况反映》的信上,密密麻麻盖满了河南省“保健用品”企业的公章和负责人签名。因为有企业被监管部门定性生产假药,80家企业联名上书河南省省长谢伏瞻,希望省政府“纠偏”。

争议源自一张贴膏。

河南聂麟郊膏药老店常年经营一种包含83味中草药成分的祛痛贴。

在生产企业眼里,它叫做“保健用品”,类似的产品包括添加了多种中药材的眼贴、颈椎贴、腰痛贴、儿脐贴……由于获得合法身份周折较多,地方企业组织的商会决定自治——自行颁发“保健用品”认可证。

在药品监管部门看来,它属于“药品”或“医疗器械”,如果未经药监部门注册和审批,则是“假药”。

而在法规层面,自2004年废除健字号批文之后,“保健用品”的全国性法规已不复存在,与此同时,此类“保健用品”行业却飞速增长。据中国保健协会2012年出版的《保健蓝皮书》计算,目前膏贴洗液类产品市场规模近60亿元。

这类产品到底是药品、医疗器械,还是“保健用品”,争论在全国多地上演,以河南最为突出。身份和疗效曾颇受争议的“好视力眼贴”,批号在河南注销后,注册地则从河南搬迁到审批较宽松的陕西。

小小的一块贴膏成了部门与部门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审批和标准不一的特殊产物,客观上已造成全国范围内的监管混乱和真空。

非遗衍生品被定为假药

在郑州市中心的金水路上,随处可见推着秘制膏药小推车的商贩。在各条小巷里,也遍布号称“祖传秘方”的膏药铺。作为中国第一人口大省和中医药发祥地,河南拥有信服中医药的群众基础。

因而当以中药为主要原料的贴膏产品,遭遇当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时,矛盾首先在此爆发。

一个月前,“聂麟郊祛痛贴”的经销商被河南永城警方刑拘,理由是“涉嫌生产销售假药”。

洛阳聂家信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聂家信公司)旗下的聂麟郊膏药老店,在全国有近百家加盟店。产品包括聂麟郊祛痛贴、乳腺贴、暖脐贴、褥疮膏、烧伤膏等。以祛痛贴为例,其成分标明有:藿香、白芷、乌药、生地黄、苦参、肉桂等83味中草药。

“聂麟郊膏药”传承人聂树信表示,该膏药创于1902年。2011年,该公司还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审定为“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单位。

然而,作为非遗衍生品,这帖膏药却身份不明。2014年12月,洛阳市食药监局在一次执法检查中认定,聂麟郊膏药属于“假药”,应该依法处理。

为确保定性准确,洛阳市食药监局第一时间请示了河南省食药监局。

南方周末记者获悉,河南省食药监局为此专门开了一个会,药品器械处、法规处等相关处室都参与发表意见。据一位与会者透露,“在一些细节上有争论”,但最终统一意见,认定为“假药”。

判定的理由包括:(贴剂)含有中药成分,产品上标注“关节劳损、骨质增生”等医疗术语,在祛痛贴产品上标注“非遗保护产品”存在误导消费者嫌疑,在全国近百家店铺统一标识“聂麟郊膏药老店”构成事实上销售药品(膏药)的行为,这些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河南省药监局的认定结论以批复的形式下发到河南各地。于是,有了经销商刑拘的那一幕。

5月初,聂家信公司将河南省食药监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假药认定。5月13日,郑州中院以“批复不具有可执行的内容”为由,驳回了诉讼请求。不过,5月下旬,涉案的经销商也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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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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