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生六记》中的几个人物
土改和镇反这两件事,可以说是广东“反地方主义”运动的导火索,这都是牵涉全局的大事。曾彦修的回忆,间接地印证了叶剑英在这两件大事上的立场,透露了他的微妙处境,其价值自不待言。
责任编辑:刘小磊
土改和镇反这两件事,可以说是广东“反地方主义”运动的导火索,这都是牵涉全局的大事。曾彦修的回忆,间接地印证了叶剑英在这两件大事上的立场,透露了他的微妙处境,其价值自不待言。
《平生六记》记录的,是刚刚去世的曾彦修(1919-2015)老人前半生经历的六次政治运动。在这些运动中,曾彦修作为手里有些权力的负责人,坚持了实事求是的原则,为很多头戴帽子的人,洗清了罪名,这在当时,无疑是不合时宜的。主要是因为这样的不合时宜,他在反右运动中,作为单位“反右领导小组”的组长,自己报名当了党内第一个右派。以前的知识分子、老干部回忆录,大多是讲自己如何受迫害的。曾彦修这本书里专讲如何将枪口抬高一公分的故事(用我们的老话说就是“公门里面好修行”),这样的书很少,是因为这样的人、这样的事本来就少。
书里提到很多人物,有时并不点名,而只以“××”代之。有的是真忘了;更多的则是作为当事人,为逝者讳,点到为止,不为已甚。作者还有一部口述自传《微觉此生未整人》(天地,2011),大概出于同样的考虑,也没有点名,但叙述同一件事时详略不同。作为当事人,这样处理,自然无可厚非,但对读者来说,还原历史的真实面貌,秉笔直书,不虚美,不隐恶,也是客观的需要。这里根据两书提供的线索,核以其他材料,补充介绍了书中部分人物的故事,用供参考。
云浮土改
1952年,曾彦修率领一支两三百人的土改工作队,到广东的云浮县指导土改:
当时是必须严格按照中央尤其是武汉中共中央中南局,特别是(代)第一书记邓子恢的规定办事的,……已形成宪法,半点不能移动。开始我即不赞成这一套,因为我在山西、河北、山东进行过土改近一年半,知道怎能照这个模式进行?照此办理,一场土改前后要拖两三年,工作队动不动就要换三几次。翻烧饼、煮夹生饭,一次一套,统统反右,从不反左,不把农村搞得稀烂才怪。……我在县里同县委赵书记、副领队王某某同志协商,我提出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从根本上改变工作方式,大张旗鼓,大范围接近群众,……一切都要变被动为主动。……在县城里的三个主要领导意见完全一致。说得不客气一点,这三个人都是北方老土改,过去只能服从,现在根据具体情况,能够自己做主了,就改行适合于本地情况的做法。(《平生六记》,p3,5-6,下引本书,只注页码)
云浮在广东西部,位于西江南岸,抗战时有些少妇、少女逃荒到此地,被农家收养,慢慢地就被收养户作为小老婆或丫头,这是其他地方没有的新情况。三人商量的结果是:
县委赵书记、工作队副领队王××同志,倾向是看得出:不告不理。——把她们解放了,何处可以收容她们?(p7-8)
今按,这里提到的赵书记、王××,分别是赵本仁、王万春。
赵本仁,1912年生,山西垣曲人,曾任粤中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1950年11月任云浮县委书记,1957年任海南铁矿党委书记,1966年任广东省二轻厅副厅长,“文革”后复任原职,2000年逝世。
王万春,原为华北革大教员,后随军南下,1950年1月任南方大学二部副主任(主任系“罗明事件”之罗明),1952年4月任云浮县委第二书记(即副书记)。此后的事迹就不清楚了。
两人在土改中是立了功的,令身没而名不彰,岂是作者本意?衰年为文,行走不便,手边无资料可查,只能如此。
龙潜与南方日报“打虎”
1952年4月,正在云浮搞土改的曾彦修,被紧急召回广州。原来,他任社长的南方日报社,打出了一大批大、中、小“老虎”,副社长杨奇被打成了“大老虎”。在当时,大老虎指的是涉案金额一亿元以上的(旧币,合新币一万元),南方日报社的三反运动,是由“(华南)分局副秘书长××同志带着一个工作队来打的”,“打虎队长××同志……他是老前辈兼老熟人了”。(p13)“派到我们单位的打老虎的队长是某某,老同志,监狱出来的,当时华南党领导机构的副秘书长”。(《微觉》,p209)
今按,这位打虎队长即龙潜(1910-1979)。《南方日报社史》所附大事记1952年2月16日条,“华南分局宣传部副部长龙潜宣布调整节约检查委员会成员,并重新部署报社的‘三反’运动”。龙潜1932年在“共舞台事件”中被捕,次年在狱中入党,1937年被组织营救出狱后,任陕北公学人事部科长(曾彦修1938年1月入陕北公学学习)。1952年7月至1954年6月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宣传部副部长。读过陆键东《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一书的读者,肯定还记得他在中山大学担任校领导时期的言行。
至于杨奇为何被打成“大老虎”,曾彦修未做交待。李春晓的《路漫漫兮求索:记粤港一代报人杨奇》(花城出版社,1995)一书介绍得比较详细,这里根据此书略作补充。杨奇原在香港《华商报》,他受命返回广州筹办华南分局机关报时,想到广州没有新闻纸,便通过上级领导饶彰风的介绍,从广东省妇联一位干部处筹了一笔资金,另外加上在美国经营鱼档的哥哥寄回来的一部分款项,从国外订购了几百吨新闻纸。没想到运到广州之后,由于《南方日报》的印刷机规格很特别,这些新闻纸统统都用不上,杨奇只好通过纸行按市价转手卖出,所获利润,部分交南方日报,部分作为投资回报,交给了垫付纸款的两人。三反运动中,杨奇因此被打成了“老虎”,运动后期,“为罗明、杨奇两位同志的‘宽大处理’开了几千人的大会。那时没有‘平反’一说,如果确属无罪时,也是‘宽大处理’”(p16),实际上是半正式地平了反。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共广东省纪委对此案进行了复查,认为“杨奇在解放初期,经组织同意,运用私人借款经营纸张生意,以解决南方日报社的实际困难,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杨奇当年把较多利润归到其兄名下的错误是一种侵占行为。但三反运动中对他的错误定为‘挪用公款,私做纸张生意,贪污国家财产’,则定性不够准确,开除党籍的处分也偏重。最后,经过中共广东省委常委会讨论批准,把1952年给予杨奇的处分,改为留党察看两年,并按时恢复党员权利……”(《路漫漫兮求索》,p125)
广东镇反中的谭政文
1951年4月的一天下午,广东公安部门突然交给南方日报一个一百四十多人的名单,说明天要枪毙这些人,要求报社配合宣传。曾彦修等人看了,每个人只有两三行的罪状,都是“一贯反动、民愤极大”之类,一是发愁报社没有材料配合宣传,二是担心用这么空洞的罪名处决这么多人,影响不好。
当时,曾彦修、杨奇分任南方日报正副社长,在编前会上“苦恼了两个小时”后,杨奇建议曾彦修给叶剑英打电话反映这一情况。这时已经接近午夜12点了。叶剑英在住所召开紧急会议。曾彦修赶到后:
见省府常务副主席古大存、华南分局另一个宣传部副部长李凡夫已先到。不久,省府××厅长(华南分局社会部长兼),华南分局社会部一处长××同时也很生气地来了。那个处长把身背的两个麻布口袋的材料往地下重重一丢,二人均有怒色。……说今晚分局社会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等均漏夜办公,参加这一具体行动的有一千多人,一切均已准备完毕,准备明天,不,今天九点执行。我一声不吭,知道对方名声很大,在江西时代就是做此事的。叶帅再叫我讲,说“报馆”有点意见,听他们也讲一讲。……李凡夫也发言支持我,……对方反复讲准备了两三个月,今晚一千多人漏夜办公,(要推迟处决)不大好办了。跟着古老(古大存)也表示,他也不知道此事,只有一个空洞罪名的东西,……怎么行呢?对方反复坚持,一切已完全准备好,要改变影响也不好。叶帅很沉着。他说,这么大的行动,分局事先不知道。对方立刻反驳说:“分局开会讨论过。”叶说,“那是原则性的,……是个内部动员会,不是行动指令。”对方再三强调他们只是在执行中央与分局的指示。
……总之,说来说去,对方并未让步,坚持明天执行已难于更改。这时,叶帅不得不把最后的重话讲出来了,说:我们要记住中央苏区的教训呢,这刀把子究竟是掌握在党委手里,还是掌握在保卫部门手里,这是有很深的血的教训呀!(p20-25)
今按,这件事,不见载于叶剑英的几种传记,可能以为此类事情太小,不值一提;当然也可能与这种临时会议是“绝对没有记录的”(《微觉》,p198)有关系。
参加会议的华南分局社会部部长,即谭政文(1910-1961),是1927年入党的老党员,曾任闽赣省苏维埃政府保卫局局长,红一军团政治保卫局执行科长,中央社会部副部长,北平市公安局局长,新中国成立后任华南分局常委,社会部部长,广东省公安厅厅长,广州市公安局局长,1954年任最高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
叶剑英作为本地干部(兼任广东省委书记与广州市委书记),在土改与镇反中,较多地考虑了广东的特殊情况,因而在1950年底,就受到中南局和中央的批评,广东的镇反被指为“宽大无边”,土改是“和平土改”。谭政文敢顶撞叶剑英,背景即此。
在这之前,1951年1月,广东刚刚发生了“二陈(陈泊、陈坤)案件”。二陈均是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谭政文任局长),陈泊还是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谭政文任厅长),两人是由公安部长罗瑞卿直接坐镇广州指挥逮捕。案件的发生,颇不寻常:
在镇反运动的开始阶段,国家公安部、中南局公安部、华南分局社会部认定广州市清匪和镇反工作存在右倾偏向,认为广州市公安局第一副局长陈泊、第三副局长陈坤“丧失革命立场,严重违法乱纪,包庇反革命分子”,是混入党内的异己分子,三方的主要领导会同中共广州市委对陈泊、陈坤进行处理,将两人开除出党,并逮捕判刑,成为轰动全国公安系统的“两陈事件”。(《中国共产党广州地方组织志》,广州出版社,2000,p72)
受二陈牵连,广东公安系统被捕的人员共263名,后来被称为“新中国成立后公安系统第一大冤案”,直到1980年才彻底平反。
广东镇反运动中待处决的名单中,“其中还有一个解放前的省教育厅厅长×××,经记者了解,是解放广州后又从香港公开回来的”(p20)。
今按,此人即姚宝猷(1901-1951),原系中山大学教授,1945年任广东省政府委员,教育厅厅长。1949年10月,去了香港,在香港接触了李济深后,返回广州投奔中共,进入南方大学学习。1951年4月,被以“破坏学生运动,潜回广州伪装自新,以图进行反革命活动”的罪名枪决。1982年9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确认“未发现被告人回广州后有破坏活动”,定为“投诚人员”,“判处死刑不当,应予纠正”。
土改和镇反这两件事,可以说是广东“反地方主义”运动的导火索,这都是牵涉全局的大事。曾彦修的回忆,间接地印证了叶剑英在这两件大事上的立场,透露了他的微妙处境,其价值自不待言。
网络编辑:佳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