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反两面都“玩儿转”的专利生意
在商业界出现了一种新风向:公司停止产品创新,转而向 Android 手机制造商发起诉讼(来获利)。这是2012年富士专利诉讼时,著名网站 PhoneArena的辛辣点评。不曾想,今日果然一语中的。
2012年,相机领域的百年老店柯达申请破产保护,目标在 2013 年完成业务重组,重新盈利。在申请破产保护前,柯达试图出售其在数码成像领域的专利组合,但此举受到破产律师的反对,认为破产前的出售行为会在法庭上受到债权人的挑战,给拍卖带来不确定性。除了“出售”专利外,通过专利诉讼达到“授权”的目的,也是一种途径——要知道,柯达这家百年老店拥有 1100 项数字成像相关的专利。
事实上柯达确实是这么干的。2012年 1 月 10 日——正式宣布破产保护前10天,柯达开始对苹果和HTC提出诉讼。7 月份,柯达称苹果不合理地侵占超过 10 项柯达专利,故意延迟专利使用费的支付,并尝试妨碍柯达出售自己的专利。
但柯达的如意算盘没有成功。
美国法官 Thomas Pender 判决柯达控告苹果和 RIM专利侵权败诉,认定诉讼的关键专利 218 号专利文件已经失效。这个判决对柯达下个月开始的专利拍卖显然不利,会影响公司的专利估价,也可能会阻碍潜在买家的兴趣。没钱,没有更多的现金流,这些情况的结果就是:这影响到柯达的业务重组计划。
没想到,这样的失败并没有打击到后来者的信心。同年7月,柯达的日本同行,富士胶片(Fujifilm)对摩托罗拉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称后者生产的手机侵犯了四项专利,包括数位成像、传输方法等方面,也走上了通过专利诉讼来获取现金的道路。
其实,有着这样想法的公司还很多,就连曾经的被告摩托罗拉都不例外。而如今,这种想法漫延出一种新生的商业模式,被一群曾经旨在“保护专利”的人正式开发为盈利模式,进而发展成为专业公司。
这类公司被称为 NPE(Non-Practicing Entities),即为“非执业公司”。简单来讲它们从外部收购专利,收集过来之后不是用来实体的生产制造,而是对他人提起侵权诉讼,最后,这些被盯上的科技公司,有一部分会选择和解,从而支付专利的授权费用。
NPE 还有一个充满贬义的称呼:Patent Troll,中译为专利蟑螂、专利恶魔或者专利渔夫等。
也有另一群人,专门用保险保护公司规避 NPE 带来的损失,同样的,这也是一种商业模式。
对小型的初创公司来说,被 NPE 找上门来是一样沉重的事,它意味着要付出大量的精力和金钱处理诉讼,甚至可能让公司胎死腹中。没有经验的初创公司,会想当然的认为自己不会遇到专利纠纷。
RPX成立于2008年,从创办之初,就宣称要对抗 NPE。换句话说,RPX的作用就是用来帮助其客户预防可能来自于NPE的专利诉讼。
RPX也做和NPE一样的事情:购买专利。但是,RPX的客户只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这样就能获得使用这些专利。RPX的客户多为科技大佬,比如苹果和Google。
RPX也计划为初创公司设立保险,7500-10000美元/年的保险费用,可以最高赔付100万的专利诉讼费用。
“一家初创公司如果遇上专利纠纷,那将是一个毁灭性的意外。”RPX CEO John Amster 说。他预言,在未来,初创公司能够用低廉的价格使用专利版权,就像是现在的电台为音乐版权支付费用的模式一样。
无论对大公司还是初创团队来说,用这样的服务规避风险是十分有效的。2010年以来,专利纠纷进入了一个“大跃进”时代,苹果和三星的专利之争还算是企业间的正常竞争,来自NPE的纠纷就明显有“敲竹杠”的意思。在韩国,世界最大的NPE——高智公司(Intellectual Ventures)曾通过3G专利诉讼案从韩国企业身上赚取了1万亿韩元以上,约等于人民币58亿元。
而对RPX来说,这种模式既能赚钱,又能在行业中获得好评和信任。“如果我们能让有意义的模式渗透到行业中,那么对我们而言这也是一个有潜力的商业模式。”John Amster说。“如果RPX成功了,NPE就会离开科技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