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评论】法治不能对公家人网开一面

隐性权力腐败对我国政治经济和宪法法律秩序危害甚烈,法治秩序绝不意味着对公职人员与公营机构网开一面与宽纵的特权,对于特权必须予以坚决反对。

责任编辑:史哲 陈斌 蔡军剑

日前,法院驳回辽宁大连某派出所两名前警察张某与王某的上诉,均维持了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的判决。这两位前警察在2013年8月向卖淫集团通风报信,导致抓捕行动失败。事后被判了缓刑,但这两位仁兄还觉得量刑过重呢。

类似地,还有警察酒后交通肇事撞死路人只被判处缓刑的,有警察因为刑讯逼供甚至致人重伤只被判处缓刑的,不一而足。

最后一种情形最夸张了。按刑法第247条、232条和234条,警察刑讯逼供致人重伤,应按故意伤害罪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如果刑讯逼供致人重伤尚且不必承担实际的刑责,对致人轻伤、轻微伤、事后检验不出来的内伤和不显任何痕迹的“熬鹰”等刑讯逼供犯罪行为,就更不用说了。如此,何以能在全国范围遏止刑讯逼供之风?

另有一个看起来不相干领域的事情,性质也类同。“南纺股份”是一个国企。证监会认定,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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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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