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王”讨船77年对日民间索赔胜诉第一案始末
日本侵华前夕,船王陈顺通两艘轮船被日本公司租借不还。此后77年,家族四代接力追讨,成为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胜诉第一案。2014年4月19日,上海海事法院扣押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的轮船“BAOSTEEL EMOTION”号,迫使三井履行法院在7年前就做出的判决,赔偿中威船运公司和陈震、陈春两人1.7亿人民币。
责任编辑:叶伟民 实习生 王继周 岑欣杭
日本侵华前夕,船王陈顺通两艘轮船被日本公司租借不还。此后77年,家族四代接力追讨,成为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胜诉第一案。
陈顺通通过早年关系,给反法西斯同盟驻日本占领军的最高司令员麦克阿瑟写信,询问两轮下落。
周恩来指示有关部门支持中威船案,称必要时可作“人民外交”处理,希望在邦交正常化前看出“在日本谁真心对我们好”。
众多知名律师的加入中威船案,豪华程度可以与审判“四人帮”时媲美。而一些媒体用“汉奸”形容陈顺通当年租船给日本的行为。
离世两年多后,“民国船王”陈顺通的长孙陈春终于不必为面对祖辈而心怀愧疚了。
2014年4月19日,在陈春骨灰下葬的前一天,上海海事法院扣押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的轮船“BAOSTEEL EMOTION”号,迫使三井履行法院在7年前就做出的判决,赔偿中威船运公司和陈震、陈春两人1.7亿人民币。
1936年,“三井”的前身“日本大同海运株式会社”租走了中国“船王”陈顺通家族的两艘轮船,自此拒绝归还。77年间,为追回家业,船王家族历经四代,辗转日本本土和中国大陆开始一场漫长的对日民间索赔诉讼。
这是中国司法史上,时间跨度最长,标的最高的民间索赔案,也是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走到执行程序的第一案,更是近代中国大历史的浓缩——它贯穿抗日战争、国共内战、文化大革命、中日恢复邦交等历史节点,蒋介石、周恩来、虞洽卿、杜月笙、麦克阿瑟等身影也出现其中。
这场马拉松般的中日跨国“讨船”以阶段性的曙光迈出艰难的一步。77年里,它在成为浩瀚历史的注脚的同时,也见证了一个传奇家族的辉煌和衰落。
“船王”
“扣船事件”后的第二天,三井财团的社长就被紧急召到了日本首相官邸,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斥责三井事前不报,要求三井立刻着手解决事件。2014年4月24日,上海海事法院解除对被扣轮船的羁押,宣布三井财团已“全部履行义务”。
但陈家的代理律师叶鸣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法院并没有明确告诉告诉陈家,有多少钱已经存进了法院的账户。
起诉书中,陈家要求被告赔偿对“新太平轮”与“顺丰轮”损失约19亿人民币。在判决书中,法院判定商船三井赔偿陈家兄弟约1.7亿人民币。船王家族第四代陈中威说,通过计算,他们希望在商船三井现有的赔偿额中,加上约1.4亿人民币利息。
“曾祖父、祖父和父亲,你们可以安息了。”在扣船次日陈春的骨灰下葬仪式上,陈中威说,“家族的未竟之事将在我手上结束。”
距离上海两个半小时的车程就是“船王故里”——宁波冠英村,陈顺通家族三代的墓地仍在一处山丘上遥望着这个宁静的村庄。
一百多年前,这里只有一条航线通往上海,民国第一代实业家虞洽卿、“世界船王”包玉刚等,当年都是沿此走出闭塞水乡,成为日后中国商界著名的“宁波帮”。
陈顺通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这条航线上做小工。1926年北伐战争中,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解救了“国民党四大元老”之一的张静江,并获得了张的赏识。上世纪20年代起,陈顺通被任命为国民航运公司经理,用“陈义”的假名,为北伐军运送军火。
此后,他陆续担浙江省内河招商局局长、建设厅厅长等职,命运从此腾飞。1930年,他以30万国币注册成立中威轮船公司。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张静江大兴实业。1928年到1937年也因此成为近代中国经济的“黄金十年”。
这也是中威船运公司的黄金时代,1937年中威轮船公司的资产已经达到100万国币,旗下有“新太平”、“顺丰”、“源长”、“太平”四轮,是中国最大的独资船运公司,陈顺通一跃成为“民国船王”。
家族的显赫投射到了每个成员身上。陈顺通母亲去世,蒋介石曾赠匾一幅,上书四个大字:“母仪天下”。陈顺通长孙陈震的小名“阿德仔”,是上海市航业同业公会主席、“阿德哥”虞洽卿所取,当时陈顺通是公会执行委员,陆伯鸿、沈仲毅、杜月笙都是会员。
繁华之下却隐藏危机。蒋家送匾的1936年,陈顺通先后将“新太平轮”与“顺丰轮”租给日本大同海运株式会社,租期一年。次年,日本侵华。据陈顺通长子陈洽群的日记记载,这一年的8月16日起,中威再未收到来自大同海运的租金。
抗战前,陈顺通和日本的生意并没有断过,这次他无疑是被日本人“摆了一道”。大同海运告诉陈顺通,两轮早已在1938年被日本军方“依法捕获”,中威在上海的机器厂也被日本占据。
此时,为了抵御日军的海上进攻,民国政府开启了一项战时特别措施:征收民船,封锁重要江海口。被政府征召的轮船有99艘,陈顺通仅剩的“太平轮”和“源长轮”赫然在列。
1937年8月12日,“源长轮”和其他十多艘轮船一起在江阴要塞沉没。一年多后,“太平轮”遵国民政府命令“自沉”于镇海关。至此,“船王”失去了所有船只,“中威”正式破产。
人民外交
日本投降后,国民政府要求船业大亨们联合起来,成立“复兴轮船公司”,重振民国航运业。主持这次合并的,就是陈顺通的老部下董浩云——日后香港首任特首董建华之父。
此时,陈顺通追随多年的恩师张静江已经移居美国,船王一家也已对国民政府彻底失望,他拒绝了董浩云邀请,退出航业同业公会。
为了复兴中威,陈顺通又从国外预定了几艘轮船。他也敏感地意识到,国共将生大变,于是将一部分资金转移到了香港。那时的香港,已成为民族资本的聚集地。包玉刚、董浩云等大亨先后南下。
预定的轮船还没到货,1947年,陈顺通就被检查出胃癌晚期。这让陈顺通越发急迫“讨回”租给日本两艘轮船。
中日战争前,大同海运曾将丢船责任推给日本海军。陈顺通于是通过早年关系,给反法西斯同盟驻日本占领军的最高司令员麦克阿瑟写信,询问两轮下落。
麦克阿瑟的回信打碎了船王最后的希望:1938年两轮就已相继灭失于战火。麦克阿瑟建议:中威在实物偿还外“另寻补救通道”。
1949年,一代船王陈顺通去世,将“讨船”的任务交托给了长子陈洽群。1958年,因为与蒋家的密切关系,陈洽群被堂兄弟告发。为躲避政治运动,他独自移居香港,并在同年赴日“讨船”。
在日本,陈洽群穿梭于企业与政府间。当年大同海运株式会社经过多次收购,最后被纳入了三井集团。和陈顺通的国民航运公司所做的事情一样,二战期间,三井财团负责为日军运送军火,与政府关系亲密。
“我们不好处理,都怪这场战争啊!”这样恭敬的推脱,是陈顺通从日本政府处和企业处得到最多的回复。
一次在日本帝国饭店门口,陈洽群碰到过父亲老部下、彼时已成“世界船王”的董浩云。董浩云说:“世侄,说你打官司不会赢的。要打赢只能依靠我。”但陈最终拒绝了。
上世纪70年代,受到了文化大革命冲击,陈家财产进一步缩水。陈洽群的幼子陈平至今仍然保留家族在夫源钱庄保险柜的钥匙,但“文革”后,夫源钱庄已经和许多“旧”事物一样,在政治运动中化为灰烬。
距离上海一千多公里之外的日本,陈洽群对日本政府的诉讼也遭遇瓶颈。被告律师对陈洽群的身份产生质疑:你究竟是大陆人、台湾人还是香港人?
战后,日本与英国、中华民国都曾签订战争赔偿双边协定,香港人的战争遗留问题应该由英国政府交涉,民国政府则放弃所有赔偿。
陈洽群回答是:我是居住在香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那时,中日关系尚未正常化,也并未签订任何协议,只要陈洽群能够证明自己大陆人的身份,中威的诉求就合情合理。
为了证明身份,陈洽群通过原中威法律顾问、上海市轮船业公会理事长魏文瀚将诉求辗转放到了周恩来的案头。周恩来亲自指示有关部门支持中威诉讼,并称在必要时可将中威案作为“人民外交”处理。
“人民外交”是当时大陆外交史上的独创,周恩来认为民间赔偿诉讼不能停,因为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在日本谁真心对我们好”。
1974年,东京地方裁判所用“时效消灭”,判中威败诉,陈洽群向东京中等裁判所上诉。
此时中日关系正逐渐缓和。1978年,邓小平访问日本,陈洽群作为香港代表,受到日本华侨总会邀请,任欢迎委员会委员。同年10月,中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陈洽群也收到中国驻日使馆的消息,告诉他“不宜争讼”、“可循政治和外交途径解决”。
一年后,陈洽群作为“统战对象”,带着疲倦的身心回到大陆,在深圳“受邀”观看了一场文艺演出后,辗转回到家乡上海。此时,据陈洽群1961年离家已过去18年,回到上海时,他几乎身无分文。
“汉奸”
回大陆后,陈洽群还曾四次赴日本,六次赴北京,打听中威案解决进程。然而,从1985年中风,到1992年在香港过世,陈洽群都没有等到日本的赔偿。
陈洽群去世后,陈春来到中国法律中心香港分公司,聘请任继圣、高宗泽、王明毅、宋杨之和江山为代理人。任继圣、高宗泽都曾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明毅曾在司法部任职,宋杨之和江山在当时也都已是知名律师。正是他们,构成了后来56人律师团的基础。
不久后,大连海事大学前校长司玉琢也由任继圣介绍,接触到了陈春和陈震兄弟。
据媒体报道,当时中威律师团的豪华程度,只有文化大革命后对“四人帮”的审判能与之媲美。
司玉琢说,当时律师团成员“什么领域的人都有”:“公法的,民法的,司法的,海商法的。很多权威学者都被正义感驱使,参加中威律师团。”陈春每年都邀请顾问团成员聚在一起,讨论案情。
后来陈家主要的出庭律师叶鸣就是在此时介入到案件中的。此前,他已在上海做了五年法官,在美国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就是国际法。
参加中威律师团,也成为律师谋取名声的好时机。和叶鸣一样希望能够参与律师团的,还有他在复旦的同学、专注海商法的陈发银。
因为不懂英语,陈发银没有能够加入律师团,但他仍然不愿放弃这起“民间对日诉讼标的最大的案件”所隐藏的商机。1988年,陈发银“倒戈”来到三井商船株式会社上海总部,毛遂自荐,成为三井在中国的代理律师。
在国内诉讼真正的转机发生在1987年。那一年,大陆颁布《民法通则》,规定此前所有未被处理的事情,都能够在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律师团缜密的研究,在截止日期的最后一天,陈春向上海海事法院递交诉状。
陈春的弟弟陈平说,陈发银其实帮了陈家一个大忙。“陈发银向日本保证,中国法院绝不会判中威胜诉,三井在他的唆使下才出庭应诉。”若不是陈发银,三井迟迟不应诉,案子的程序将根本无法启动。
1991年,中威案第一次开庭,司玉琢和高宗泽作为律师出庭。站在主辩席上,司玉琢感受到浓浓的火药味,这让身为学者的他有些站不住:“都有点审不下去的感觉”。
另一项不利因素是,整个90年代,上海舆论界对于中威船案的报道以负面居多,一些媒体还用“汉奸”形容陈顺通租船给日本的行为。
司玉琢说,在庭上,代理律师陈发银不断发问,一直在“打程序”,说原告的诉讼主体中威轮船公司,早在1949年陈顺通去世后就已不复存在,陈洽群、陈春先后在香港注册的中威轮船公司,与“老中威”毫无关系。
第一次庭审,律师团觉得效果并不好。随着时间的流逝,司玉琢因为教学任务繁重,慢慢淡出了律师团。
权威学者的淡出成为一种趋势,后来中威案的出庭律师叶鸣和潘公波,都是专职律师。
叶鸣说,由专职律师接手,是一件好事。他形容1996年之前的三次开庭,都是被“牵着鼻子走”。
时任上海市人大代表宋经中恰好见证了1995年5月的那次庭审。宋经中的感受是,学者太温柔,会宣扬民族大义和法治精神,不会打官司。
如果100分是满分,叶鸣给中威案的难度打了个98分。接手后,他和潘公波开始迅速理清思路。诉讼策略转变为以陈春、陈震为主体,追诉商船三井株式会社违反租船合同,要求三井针对损害做出赔偿。
1996年的第四次开庭,叶鸣作为主辩律师出庭。那次的庭开了9天,庭审最后,被告当庭承认对中威的损失负有道义责任,愿意做出补贴。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海镇曾在三井财团做法律顾问,他知道三井有一套非常完整的法律班底:“他们知道案子在法律层面问题不大才会同意补贴,不然,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叶鸣说,从那时开始,案子的赢面变大。在法院受理6年之后,巨额赔偿的前景开始真正明朗起来。
遗嘱战争
1996年,代理律师叶鸣就已了解到,法院打算在同年9月宣判。就在这时,陈春收到了叔叔陈乾康的起诉书,说陈洽群伪造陈顺通遗嘱,要求重新分配陈顺通财产。
“船王”陈顺通育有三子,除幼子17岁早逝外,还有长子陈洽群和次子陈乾康。
陈乾康1933年出生,当陈顺通立下遗嘱,把与“新太平轮”和“顺风轮”相关的权益全部交给长子陈洽群时,陈乾康只有16岁。
几十年间,陈家风云变幻,陈洽群辗转香港、日本等地诉讼,陈乾康都只能留在上海远远观望。
陈中威说,祖父陈洽群去世后,陈乾康找到陈春,多次希望参与中威案:“祖父去世后,他开始以长辈的身份向父亲施压。”
“如果陈乾康胜诉,这个案子就打不下去了。”叶鸣说,“船王”陈顺通的中威轮船公司,是当时最大的个人独资公司,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个体户”。“新太平轮”和“顺风轮”属于陈顺通的个人财产。
陈震、陈春两兄弟能够作为原告出现,因为他们从陈洽群那里继承了对“新太平”和“顺风”的追诉权。若遗嘱无效,陈顺通所拥有的追诉权应该被陈洽群和陈乾康平分,案子的主体再次发生变化,律师团所做的一切努力将付之东流。
1996年9月,上海市中院作出判决,认为陈顺通遗嘱无效。
知情人士透露,陈乾康很有可能并不知道陈洽群一支在日本、香港辗转索赔的遭遇。新中国成立以来,大陆和香港的沟通一直不顺畅:“一看到有胜诉希望,老头急了,才出此下策。”
陈乾康的儿子陈经纬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陈乾康历经坎坷,现在只希望得到平静的生活,因为“这个家庭的过去和现在相比,差距太大了”。
战后赴港的陈震、陈春如今西装革履,与司法政界名人多有交集,而留在大陆的陈乾康生活窘迫。“文革”后,他曾在上海市卷烟厂工作,退休前的最后一个登记单位是上海市第二暖壶厂。
收到一审判决后,陈洽群一支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上海高院推翻一审判决,认定遗嘱有效。
陈洽群和陈乾康两家,已经达成了暂时的一致,因为只有一致对外,才能打赢这场官司。但陈乾康的儿子陈经纬坚持这件事“不会就这样结束”。
陈乾康的起诉,成为讨船大案中的“案中案”。2007年底,上海海事法院才对中威案做出一审判决,船王家庭胜诉。
双方上诉后,2010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同年底,最高院裁定驳回被告再审要求,至此,“船王”家族终于在大陆法院取得了“讨船”的司法胜利。
身体好的时候,陈乾康每隔一年就会到宁波,为妻子和父亲扫墓。“遗嘱风波”过后,陈洽群一支和陈乾康一家,已没有任何联系,陈平甚至已经不知道叔叔在上海的住址,曾经的一家人,如今只望着同一块冰冷的墓碑:“怎么说呢,大家都各有利益,很可惜”。
更难的难题
2014年4月20日,陈春的下葬仪式结束后,陈中威和家人按照原定计划,在4月22日飞回香港。此时,商船三井的轮船仍被扣押。临行前,陈震悄悄将他拉到一旁,告诉他:“可能你很快要再回来一次”。
4月24日凌晨,陈中威在香港家中翻看手机,发现媒体已放出消息:三井商船已答应赔钱,法院准备放船。南方周末记者给三井日本总部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仍没有收到回复。
船王家庭的对日索赔在中国绝不是先例。90年代初,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会长童增曾发起“万言书”,发起民间对日索赔。上世纪80年代至今,包括赴日劳工、日军慰安妇和日细菌部队受害者多次向日本法院提起诉讼。不久前,国内法院也第一次受理了一起二战劳工对日索赔案。
日本担心,中威案会成为中国正在进行的一系列对日索赔案的导火索。
童增则认为,中威案向中国官方传递了这样一个正能量:我们在法庭上打赢了日资企业,也把他们的资产扣押了,这没影响中日关系,也没影响国内稳定。
“中日没有断交,也没有人上街游行,这就解决了过去谈到对日索赔有关部门最担心的两个问题。”童增说。
4月25日一早,陈中威又坐上了飞往上海的飞机,此时他并不知道,父亲陈春的其他9名兄弟姐妹,也已陆续从世界各地赶到了上海。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黄浦江旁的一幢大厦里,有7套住宅属于陈家。70年过去,“船王”家庭的后人有商人、工程师和教师,他们的儿女大多拥有体面的工作,对于所谓“船王”的称谓,他们矢口否认,言谈中,却止不住地讨论祖辈那两艘素未谋面的蒸汽轮船。
他们中,有常年在日本留学并已经入日籍的陈风,有长居香港的陈震,也有喜欢吃时令炒蟹粉的老上海人陈平。时代跌宕,这个家庭中的人们早已不是陈顺通抑或陈洽群想象的样子。
2010年底终审判决胜诉后,法院迟迟未开始执行。前上海市人大代表宋经中曾经以上海市人大代表的身份提出建议,要求上海海事法院“尽快处理中威船案”;陈中威也从香港向最高法院发过双挂号信,信的抬头是“尊敬的周强院长”。
2012年,亲自签署法院的申请强制执行令后,陈春去世,讨船的主要责任落到了长子陈中威头上。陈春曾答应,要从赔偿金中拿出一部分,支持民间对日索赔:“民间对日索赔实在太艰难了”。
而对陈中威来说,拿到赔偿款是一个诉讼的结束,也是另一个难题的开始,它甚至比77年的诉讼长跑更难。
他亟须平衡家中不同的利益关系。现在,船王家族后人们有两种看法:一些人想用这笔钱成立基金会,另一些人觉得应该将钱投入公司,把中威发扬光大。
采访结束后,南方周末记者问陈中威:“你觉得接下来,最难的是什么?”
“你觉得治理一个国家最难的是什么呢?”这位船王家族的第四代反问。没等回答,陈中威自言自语般的说:“是平,平均、太平、平安。”
网络编辑:ze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