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猖獗的假种子:套包、盗取、打假
“套包”种子横行,表面上侵犯公司知识产权,实质威胁种业安全和粮食安全。 “套包”种子质量难以保障,经销商也心知肚明,窍门在于“好坏搭配”。红线是“不能太坑人”——“如果没有产量,卖不出价钱,人家过来投诉你就不好办了。” 玉米种子品种多乱杂的原因在于有许多企业自己培育的品种难以达到试验标准,也不愿意花钱购买优秀品种的权利,就用自己的伪劣品种参加试验,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审定字号。 2021年种子法施行之前,在甘肃新疆的育种基地,谁手上有亲本,当地人都知道,甚至还有亲本交流群,打击力度大了之后,亲本交易趋于隐蔽,“主要私下进行”。 -
《我妻之死》热传:加拿大免费医疗的背后
免费医疗,看上去占了“便宜”的同时,也交出了很多事情的决定权,甚至是在关键时刻生命的决定权。生命的去留,不再是权利的决定,而变成了利益的计算。而且是一些人在计算另外一些人生死存亡的价值,权利人自己很难说是那个真正的决定者。 更进一步的考量是这样子的:在政府官僚眼里,那些年纪大的,得了终末期癌症的,没有治疗价值,不能治愈后继续工作创造财富、给政府带来税收,反而消耗政府的巨额医疗费用,给这些人“免费治疗”很不合算,那就劝这些人接受安乐死,最为合算;那些年轻且生的病不严重者,医疗费用可控,又可以治愈,治愈之后可以继续工作创造财富,给政府带来税收,给这些人“免费治疗”是合算的。说到底,最终衡量的是治疗的成本与治疗后的收益。 -
“蹊跷的增补承包费”,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次考验 | 快评
如果一个县政府就能随意出台文件,置农村土地承包法于不顾,肆意践踏土地承包方的权益,如果土地改良后地力增加,发包人就可以要求增加承包费甚至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请问,谁还敢承包土地并投入巨资对土地进行改良?再有承包土地的,也不会对土地进行改良了,只会用尽原本的地力,用完就走。如此,土地地力衰退,耕地枯竭,责任谁来承担? 有恒产者有恒心。只有充分保证权利人对财产的权属以及由此带来的收益,他们才会有信心有恒心,才能放心进行投入,创造更多的财富。这不仅仅适用于土地承包经营,也适用于一切的社会财富创造过程。 -
福建“妇女可依法查询配偶财产”:争议的“一方”与“双方”丨快评
从目前网络关于此次福建此次相关立法的声音看,该条例目前应该说还不够完善。正如南方周末报道中引述的专家观点,其一是未规定夫妻双方都有相互查询的权利。其二未明确只能查询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条例》第45条引发强烈反弹是在情理之中的,“单向透明”的夫妻共同财产确实人为加剧性别对立心理。因此,《条例》第45条应将查询主体改成“夫妻一方”,而非仅限于女方。 -
洋房公寓成危楼欲重建,为何这么难?
中国的城市居民买房,所获私有财产的范围很有限,基本只限于房屋之内。房屋之外从走廊到电梯,再到楼房墙体,小区绿地,都属于共有财产。看似人人有份,行使权利时又受到诸多掣肘,保障利益的成本极高。社区公共区域的财产价值,又占居民房价值的很大比重——某种程度上说,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恰恰这部分的财产价值,贬损毁灭得最快,居民很难做出补救。经济学上的“公地悲剧”,在社区共有财产这件事情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
一份特殊的“寻人启事”:中国第一大职业病如何写进政策文件?
十多年间,他们曾动员上百位代表委员向全国两会与相关部委递交建议提案,试图推动立法,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每一个尘肺病农民工的权利。但在2023年换届后,相熟的代表委员纷纷卸任,遗留的难题是:今年两会,谁来为尘肺病农民工发声?为找到愿意为此事发声的代表委员,他们最后决定,在这场会议召开前10天,公开发文“寻人”。 -
汪小菲大S婚恋纠纷再起波澜:如何在婚姻中避免“谈感情伤钱”? | 快评
因此,要想避免“地主家的傻儿子谈感情伤钱”的尴尬局面,除了张兰所说的“社会正确价值观”之外,“先小人后君子”地在法律层面上预先防范也是值得借鉴与提倡的做法。这一方面可以仿照欧美的办法建立相应的家族信托制度,保护自身的巨额财富;另一方面富豪子弟在婚前就应把一旦离婚时的财产与抚养权分配问题弄明白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边界,不至于日后再以小作文来网上对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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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小才算“不懂事”?回顾世界各地法定刑责最低年龄排名丨有数
古今中外的法律,对年龄与刑责之间的关系都有所规定,但对入刑年龄的界限划定仍有较大差异。据儿童权利国际网络组织统计,目前法定刑责最低年龄在12岁以上的国家或地区数量,和法定刑责最低年龄在12岁以下的一样多。 中国现行法律规定,12 至 14 岁故意杀人等犯罪可负刑责。包括中国在内的34个国家和地区,将12岁划为入刑最低年龄。而在非洲的毛里求斯、大洋洲的密克罗尼西亚、欧洲的卢森堡,以及美洲的古巴和美国50个州大部分地区,0岁以上的儿童犯罪就有可能被判刑。 -
裁判文书应当如何说理?从劳荣枝案死刑复核裁定谈起 | 法眼
毫无疑问,辩护意见凝聚的案件争点,是裁判说理的实质所在。没有辩护争点,裁判文书将成为僵死的躯壳。 如果认识到,每个案件都与个体权利紧密相关,都值得社会关注,那么,裁判文书上网这一制度安排,无疑是确保司法公平、公开、公正的不二选择。 -
中国记协:正当采访是记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