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杨乃武与小白菜案说司法赔偿 宋王朝给予冤错案受害者的经济补偿只是一种惯例,并未形成正式制度,补偿也未标准化,而且通常都是以“赐”、“存恤”的名义发给,以表示这是政府的“恩惠”。 减少冤错案件需要“精密司法” 在一些重大案件中,关键证据“丢失”的现象比比皆是。“最令人震惊的是,这些证物的丢失没有任何人被追究责任,办案人员讲起这样的事情也是云淡风轻。” 死刑复核程序不应设置期限 如果聂树斌现在还活着,与王书金一起出现在法庭上,会是怎样的情景?被判死刑两天后即枪决,他完全没有任何辩白的机会。2007年最高法收回死刑复核权,死刑复核程序如何能起到防范冤错案件作用,有学者提出,应坚持不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