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纪委书记,市委书记也不敢监督我”——死刑官员曾锦春对话反腐学者

省纪委每年都搞红包上交,私底下有些人是收多交少,收一万,交一百。我当市纪委书记时每年交一万,实际上收的远远不止这个数,做做样子而已。

责任编辑:李梁 马昌博 郭力 助理编辑 温翠玲

省纪委每年都搞红包上交,私底下有些人是收多交少,收一万,交一百。我当市纪委书记时每年交一万,实际上收的远远不止这个数,做做样子而已。

“我的确有罪,我现在是知罪、认罪、悔罪。我是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才落到今天的下场。” (《法制周报》记者 伏志勇/图)

备受关注的湖南郴州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锦春,于2010年12月30日被执行枪决。曾锦春尚在狱中等待判决的时候,知名反腐学者王明高等人到长沙市第一看守所看望他,并与他进行了数次长谈。

曾经霸气张扬的纪委书记曾锦春,狱中已是一个满头白发的羸弱老人。在即将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巨贪曾锦春》一书中,王明高这样描述:“他脸色苍老而憔悴,眼光麻木而呆滞,双手和双脚都加着沉重的铁镣,每挪一步,身体都要随之左右晃动,显得十分艰难。”从看守所第三道铁门到审讯室不足50米的距离,他走了近5分钟。

作为曾经的纪委书记、如今的死刑犯,曾锦春的忏悔与辩解,于反腐制度建设而言,具有特殊的价值。

对于如何监督纪委书记,他说,舆论监督很有价值,也很有作用,而其他监督则流于形式。他坚持纪委书记和纪委干部一定要异地交流,后悔换届时让他当政协主席他却没去,也后悔要他到衡阳当纪委书记也没去,因为在新地方,他不敢大胆捞钱。

在对话中,曾锦春对一审判决里的一句话——“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民愤极大,且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表示不满。他不断询问上诉改判死缓的机会有多大,对死亡的恐惧让他坐立不安。

他仍然期望“组织给我一个机会,搞个释放”,让他回家侍奉老母亲。他说,如果他能重新选择职业,仍然想当纪委书记,“反更多的腐败”,现在他“一看就知道什么地方有腐败,怎么去反”。

第一次访问后,王明高等人专程去了曾锦春的老家汝城,看望了他86岁高龄的老母亲。昔日门庭若市的曾家四层楼房,如今门庭冷落,屋里一座一人高的豪华大钟,早已停止了摆动。得知儿子因贪污入狱后,曾母的眼睛哭瞎了。她专程托王明高一行,给曾锦春带去一袋自己种的花生和红薯干。

看守所里写小说

行贿人 “刀架在脖子上也不会讲”,都是假的。

王明高你的身体还好吧,吃住都怎么样?

曾锦春:身体还好,只是有时候有点三叉神经痛,老毛病了,吃住都好。

王明高廉洁从政有三大忌:揽功、贪色、争名利。走到今天,你心里有些什么感触?

曾锦春:我给纪委干部上课时说,人如果能战胜自己,天下无敌。2000年我提出这句话,当时的初衷是纪委干部首先管好自己。我当时已经是贪官了,台上一套,台下一套。

王明高在看守所里,你还做了哪些思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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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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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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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3

【团伙入宅抢劫敲诈数十万公安不予立案】因安溪参内派出所长陈锦绵巨大腐败和重大渎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警匪勾结、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纵容犯罪、隐瞒案情、欺骗上级、目无国法及党纪、权势熏天一手通天什么部门都奈何不了,至今无法立案依法处理。如不实中国公民叶宇鹏以死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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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3

【团伙入宅抢劫敲诈数十万公安不予立案】因安溪参内派出所长陈锦绵巨大腐败和重大渎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警匪勾结、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纵容犯罪、隐瞒案情、欺骗上级、目无国法及党纪、权势熏天一手通天什么部门都奈何不了,至今无法立案依法处理。如不实中国公民叶宇鹏以死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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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7

這些人的貪腐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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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6

真正的大实话,建议全党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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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6

没有对于绝对权力的有效制衡机制,腐败根本就不能革除。纪委同样也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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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5

郴州现在还是那么乱,排名前十的新闻两条是郴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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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5

他说,如果他能重新选择职业,仍然想当纪委书记,“反更多的腐败”,现在他“一看就知道什么地方有腐败,怎么去反”。 你把一群人吓得尿裤子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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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5

替罪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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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4

人和人互相斗法,最后没有赢家,你给他糖吃他就说你好话,不给他就说你坏话,人都是这样。最后要达到人人都说你好话的效果,你只好人人都给一颗糖,但是这就把摊子铺大了,怎么看都有缺点和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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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4

在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这个高收入群体中:我拿着983.4元的月工资(请注意:这是我全部的、所有的收入);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忍泣吞声的离开了这个还没有交接完毕的财务工作岗位。。。。。。 至今,我没有接到过一个为此而表示歉意的电话;我也没有得到过《会计法》所规定的、任何的补救措施。 此时此刻,我深恶痛绝:国家法律,谁来维护,我不敢断言!!! 但是,对于我这个因为发现和举报本单位经济问题而屡遭打击报复的财务人员来说:要想维护自己最起码的尊严、维护自己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光凭摆事实,讲道理是远远不够的。 除非是:向农民工张海超那样为求真相,“开胸验肺”揭穿谎言; 向汽车司机孙中界那样砍下自己的手指,向“钓鱼执法”者说不!!! 。。。。。。 悲哀极致:安分守己者,穷而无告; 知法维法者,劳而无功。 徇私舞弊者,贪而无过; 执法违法者,横行无忌。 非常佩服朋友的洞察力:“很想支持你,但无能为力。在这个另类社会里,你的正直到成了另类。。。。。。”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企业会计:陈万秋 201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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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4

2009年12月底,我退休。 2010年1月初:早在1998年‘三检合一’时,就被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滥用职权,打入冷宫12年之久的、著名的、除我之外的、原卫检局的‘21个人’,终于摆脱了困境。如愿以偿的穿上了制服,享受到了正式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最终我被变成了真正的‘另类’!!! 当今的中国,党和政府积极地倡导:以人为本,建立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国家有各项规章制度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于曾经揭发过经济问题的财务人员,更是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障其真实完整。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六条: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物质的奖励。 第四十六条:对受到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 国家的法律在这里被如此的践踏,又有谁能够奈何得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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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4

古人云:“前车覆,后车戒。”按理说:前面有人“落马”,无论如何都应该对后来者有所警示,使之不至于重蹈覆辙。 但是,在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这片肥沃的土地上:却上演着一轮又一轮,同一个岗位上的腐败“接力”赛! 在这里:不怕没有业绩。就怕发现劣迹! 没有业绩:哪怕只是驴粪球表面光,人们照样可以养尊处优,升官发财。而一旦被发现了劣迹:就要被问责;就有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领导们的仕途! 面对腐败:各级领导挺身而出,想方设法的掩盖事实真相;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证明他们的做法是对的,是工作需要。积极地为贪腐行为辩护;不惜余力的充当腐败者的保护伞! 对于打击报复财务人员;随意侵害知情者的合法权益:这在里变得那么的自然,那么的合情、合理、合法。 违法的事实并没有改变;违法的责任却凭空消失!!! 在这里,真正受到惩罚的只有我这个‘不识时务’的会计: 就在我被高科长推倒的当天晚上。我又接到了津检实业公司替我办理退休手续的郭琴打来的电话:我的人事档案今天又找到了! 据说是因为人事档案的问题:我的退休手续,一拖再拖(我是9月份出生的,本来应该9月份办理退休手续)。今天,竟然又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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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4

朋友:您看明白了吗? 为什么高科长竟然敢违反财务规定,把财务档案放在即无防盗门窗、又不封口的纸箱内扭头就走? 为什么第二天又要求作废那份以经签订好的‘清单’? 为什么得不到我的不同意,竞然敢擅自撕毁这份‘清单’? 因为我们交接的是华津公司的问题账目:在这里记录了公司领导在清理盛合纸业公司资产时发生的一部分腐败事项! 现在,我已经熟悉他们的惯用手法: ‘把财务档案放在即无防盗门窗、又不封口的纸箱内’:这是事先预谋好的(高科长是个谨小慎微的人。没有指示,她是绝对不敢这样做的)。领导们多么的希望这里再发生一次意外事件。这样就可以一了百了。。。。。。 ‘第二天又要求作废那份以经签订好的‘清单’’:是想把这些被变更后的烂帐再重新交还给我。然后,再从我的手里交出去! 如果我们重新签订了‘清单’。签字画押,打包封存。再由我交给别人。日后如果被发现,这些烂帐是我交出去的,其他的人就没有责任了。如果发生意外,责任还得由我来承担! ‘得不到我的不同意,竞然敢擅自撕毁这份‘清单’’:高科长这是在服从领导的指挥!因为高科长一直用手机向她的领导汇报财务交接情况,是领导要求作废的!我们这里听得很清楚。。。。。。 在此之前:检疫局的四个半处长找我谈话,要求我依据审计报告调整华经公司的问题账目。我没有同意。之后,局财务科长拿着局财务处出具的调账报告,和我一道调整了账目。调账报告就在帐内! 在此之前:为了进一步向我施压。华津公司的经理,拿着检疫局和天津站的领导共同签字批准的、要求答谢某机关的用钱申请书以及我必须服从领导的指挥,而为之购买购物卡的发票也在帐内! 领导们的意图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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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4

胳膊拧不过大腿! 2009年12月17日,我被安排退休。(本来可以55岁退休的) 就在办理退休交接手续之时,这里又发生了意外: 财务档案的接收人是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财务科长高冰花等人。上午我们清点了华津公司等两个企业的财务档案。交接双方在‘财务交接记录清单’上签了字。下午,高科长把财务档案放在即无防盗门窗、又不封口的纸箱内扭头就走。 我拦住了她:财务档案应该封存。高科长说不用。于是,我把放在放在纸箱内的‘财务交接记录清单’拿了出来。对高科长说:这些档案如果不封存,我先把这份‘清单’带走,明天再带回来。 第二天上午。高科长要求把昨天签订的那份‘清单’作废,今天重新签订一份。我不能同意!于是,我又把放在我同事李梓办公桌上的这份‘清单’拿了起来:第一联我自己保留;第二联、第三联递给了高科长。刹那间,高科长恶狠狠的撕毁了她那两联‘清单’。然后,把我扑到在沙发上,拼命的抢夺我这一联‘清单’。。。。。。 此时此刻,我的同事李梓被这突如其来的场面惊呆了! 李梓说:陈妈妈,要不是亲眼所见,您说什么我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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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4

调入华津公司之后,我和马会计相互交叉担任四个企业的会计和出纳员工作。马会计还负责盛合纸业公司的财务报表工作。 盛合纸业公司是商检局和天津站共同出资组建的企业。2006—2009年,天津站的会计和审计人员多次来到华津公司,查看盛合纸业公司账簿时,看到的情况是2004年以前这里发生的腐败案件! 而我和马会计经历的却是在2004年11月份,天津站和华津公司共同清理盛合纸业公司在天津北辰区院内的资产时,在这里第二次发生的腐败案件! 难道,我的命就是这个样子的?我又一次变成了知情者! 马会计是临时工,想辞就辞掉了。而我由于身份的原因:想辞退我,必须得给我一份生存的保障! 于是,这里又上演了一出出的诸如“我一个人担任两个企业的会计兼出纳员;额外增加工作量;大米事件”以及“长期以来,全民长工资,唯独我不但不涨,反而一降再降的。”等等一系列让人“骑虎难下、有理难辨、看上去不太附合情理、但也不太违法”的打击报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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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4

身为企业主管会计的我,对于出纳员不建立、不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的事情束手无策:我即管不了当经理的出纳;又管不了当出纳的经理;更不敢再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因为此时,我已经领教过了由于发现问题和‘被动’举报此问题而遭受打击报复的难言之苦! 现在,对于审计部门的提前退出,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竟然还是不闻不问,也不采取任何措施。继续允许企业违反《会计法》的规定:不建立、不登记会计账簿长达一年之久。 此处无声胜有声!!! 财务工作环境如此的恶劣,我的处境可想而知。面对强大的压力:我只能选择退出! 2004年,我又给上级主管领导写信:申明原因,提出辞职。 我提出了两个条件:局内退休或者买断工龄。 我的条件在当时并不苛刻。可是,我得到的答复却是:局内退休无先例,人事处不同意;买断工龄只承认我调入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之后的工龄。8年只给8千元。我当时工龄23年。 局内退休无先例,似乎还能唐拖一下。而工龄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怎样计算,国家早有明确规定。这样简单的问题,在这里竟然被随意篡改,并且被坚决执行。我不能同意! 现实生活让我屈服:2004年4月份,我调入华津公司工作。 没想到,调入之时又被大幅度降低了工资和多项福利待遇! 这时,我深深地感觉到:我这是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谁让我多管闲事:发现什么问题?又不肯作假帐!到现在也不面对现实,不懂得为领导分忧解难!还坚持什么原则?我这纯粹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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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4

当初发现津检实业公司短款20万元。我首先向财务经理进行汇报。希望能够得到领导的支持,挽回企业的经济损失。没想到在15个工作日之后,财务经理竟然要求我这个主管会计更改总帐! 如果我服从领导的指挥,更改了总账。这20万元的损失将不复存在!日后如果被发现,我也将永远说不清楚!我不能违反原则,承担这样的责任!于是,我又向上级主管领导进行了汇报。从此,我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经过查账,做出这样的决定: 1、开除出纳员。 2、财务经理兼任出纳员。 在财务经理兼任出纳员的14个月当中:即不建立、不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又不按时传递记账凭证;故意刁难! 2003年,天津市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每年一次的财务审计时,由于公司没有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审计工作被迫终止! 暂且不提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于企业短款案件的处理方法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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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4

二十八《另类社会》 回复网友: “很想支持你,但无能为力。在这个另类社会里,你的正直到成了另类。中国需要正直。更需要象你这样的人多一些,中国才有希望。 ” 朋友:您太有远见啦! 网络维权近一年:发表文章近三十篇;光顾中国网站近百所;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文章及其评论数以万计。。。。。。 虽然各大网站有正义感的版主和广大的热心网友,看到我的遭遇:很气愤、很同情、也很给力。网民的能力深不可测。他们想尽了一切办法,用尽了自己最大的能力。支持着我、帮助我维权。 虽然我的文章曾经荣登某些网站的大旗榜首。在中国网络反腐的平台上,有了一点点的影响。 但是,在这个灰色收入论英雄的年代:无钱、无权的弱势群体,是无力改变现状的。所以,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犹如蚂蚁撼树! 其结果还是:“很想支持你,但无能为力。在这个另类社会里,你的正直到成了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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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1

谁叫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是拜金主义,那么人自然会动用一切可用的手段去追求金钱,这是社会价值观的问题,是社会制度的问题,而非一个人善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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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30

死不足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