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纪委书记,市委书记也不敢监督我”——死刑官员曾锦春对话反腐学者
省纪委每年都搞红包上交,私底下有些人是收多交少,收一万,交一百。我当市纪委书记时每年交一万,实际上收的远远不止这个数,做做样子而已。
责任编辑:李梁 马昌博 郭力 助理编辑 温翠玲
省纪委每年都搞红包上交,私底下有些人是收多交少,收一万,交一百。我当市纪委书记时每年交一万,实际上收的远远不止这个数,做做样子而已。
“我的确有罪,我现在是知罪、认罪、悔罪。我是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才落到今天的下场。” (《法制周报》记者 伏志勇/图)
备受关注的湖南郴州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锦春,于2010年12月30日被执行枪决。曾锦春尚在狱中等待判决的时候,知名反腐学者王明高等人到长沙市第一看守所看望他,并与他进行了数次长谈。
曾经霸气张扬的纪委书记曾锦春,狱中已是一个满头白发的羸弱老人。在即将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巨贪曾锦春》一书中,王明高这样描述:“他脸色苍老而憔悴,眼光麻木而呆滞,双手和双脚都加着沉重的铁镣,每挪一步,身体都要随之左右晃动,显得十分艰难。”从看守所第三道铁门到审讯室不足50米的距离,他走了近5分钟。
作为曾经的纪委书记、如今的死刑犯,曾锦春的忏悔与辩解,于反腐制度建设而言,具有特殊的价值。
对于如何监督纪委书记,他说,舆论监督很有价值,也很有作用,而其他监督则流于形式。他坚持纪委书记和纪委干部一定要异地交流,后悔换届时让他当政协主席他却没去,也后悔要他到衡阳当纪委书记也没去,因为在新地方,他不敢大胆捞钱。
在对话中,曾锦春对一审判决里的一句话——“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民愤极大,且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表示不满。他不断询问上诉改判死缓的机会有多大,对死亡的恐惧让他坐立不安。
他仍然期望“组织给我一个机会,搞个释放”,让他回家侍奉老母亲。他说,如果他能重新选择职业,仍然想当纪委书记,“反更多的腐败”,现在他“一看就知道什么地方有腐败,怎么去反”。
第一次访问后,王明高等人专程去了曾锦春的老家汝城,看望了他86岁高龄的老母亲。昔日门庭若市的曾家四层楼房,如今门庭冷落,屋里一座一人高的豪华大钟,早已停止了摆动。得知儿子因贪污入狱后,曾母的眼睛哭瞎了。她专程托王明高一行,给曾锦春带去一袋自己种的花生和红薯干。
看守所里写小说
行贿人 “刀架在脖子上也不会讲”,都是假的。
王明高:你的身体还好吧,吃住都怎么样?
曾锦春:身体还好,只是有时候有点三叉神经痛,老毛病了,吃住都好。
王明高:廉洁从政有三大忌:揽功、贪色、争名利。走到今天,你心里有些什么感触?
曾锦春:我给纪委干部上课时说,人如果能战胜自己,天下无敌。2000年我提出这句话,当时的初衷是纪委干部首先管好自己。我当时已经是贪官了,台上一套,台下一套。
王明高:在看守所里,你还做了哪些思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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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