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供暖季将至,空置房该不该交暖气费

石家庄一家供热公司规定,申办空置房停暖,可签署“住人”和“不住人”两种协议。前者交30%热损费,后者免交暖气费。

“热是控制不住的。高温往低温传递,势必造成散热。”一种观点认为,申请停暖后还居住在房内,是变相侵害邻居利益,有“蹭热”之嫌。

“如果按热计量收费,矛盾就没有那么激烈了。”这要求建筑保温等级较高、供热控制系统灵活,目前大部分地区按照面积收费。

责任编辑:谭畅

2024年10月8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供暖企业错峰起炉为管网蓄热,确保10月20日顺利开栓供热,市民室温达标。视觉中国图

2024年10月8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供暖企业错峰起炉为管网蓄热,确保10月20日顺利开栓供热,市民室温达标。视觉中国图

每年到11月,北方普遍进入供暖季,一般到次年3月结束。河北石家庄市民郭伟算了一笔账,自己135平方米的住宅按面积收暖气费,在采暖季要缴纳2800元的暖气费,月均700 元。

为了省钱,他想到一招——申请“空置房停暖”。按照石家庄市政策,如果房子有分户控制暖气的阀门,可以在采暖季前申请停止供暖,供热单位上门锁闭入户阀,业主免交暖气费。

当他打电话咨询市政府热线后,得到的答复是,家中住人的用户不符合空置房停暖申请条件,不能办理该业务。郭伟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自己有亲戚已经办理了几年空置房停暖,“(亲戚)他们都在家里住,一直不交取暖费,从来没有人去查过。”

2024年9月底,南方周末记者以申请办理停暖业务为由,拨打石家庄市三家供热公司的不同服务点咨询电话,均称空置房停暖免交暖气费。但关于申请停暖后,房间是否允许住人,有称可以住,也有称不能住。

“空置房的概念比较笼统,什么是空置房,也没有具体的方案。”河北石家庄一小区物业中的供暖负责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就“空置房停暖”相关政策,目前各省市规定不同,不同的供暖公司规定也不同。

“我们国家没有供热法,只是各省市制定的地方条例,各地的差异性非常大。”一位长期供职于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说。

停暖空置房必须“无人居住”?

空置房,房地产市场上的一个专用名词,指房屋竣工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房子。但在北方地区供热相关条例的应用中,它通常指采暖季中“暂不用热的房子”。

多位北方供暖行业从业者表示,在实际业务办理过程中,当居民申请空置房停暖以免除暖气费后,房屋内是否还能供人居住,成为一个争议点。

一种观点认为,空置房的定义与居住情况无关,供热公司只管停暖即可。因为部分业主停暖是出于自有供暖设备,或不喜高温、省暖气费等,房屋还需用于居住。

另一种观点认为,按空置房政策申请停暖后还居住在房内,已经不属于房屋空置的情况,且变相侵害其他邻居的利益,有“蹭热”之嫌,即利用邻居的供暖效果而未支付相应费用。

从事供热领域的冯业鹏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之所以“无人居住”会被如此在乎,是因为暖气的商品属性,需要居民缴费使用。“暖气和水电不一样,水电可以自己管,但暖气的热是控制不住的。高温往低温传递,所以它势必造成散热。”

2020年底,石家庄市制定出台的《关于主城区居民暂不用热空置房不收取采暖费的通知》解释:鉴于居民住宅普遍为外墙保温、内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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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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