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有争议的虚假诉讼:为立案行贿警察两百余万元

2021年月6月,刑侦支队支队长徐雷涛把张金龙叫到办公室,说主犯李文新的犯罪证据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了,“我还有一块原石,你要是有闲钱就买下来,我家里缺钱。”并叫价192万元。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对于刑(九)生效以前发生的行为,不能适用新法追究,“因为新法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也就是说,2015年11月1日之前,虚假诉讼不为罪。”

发自:北京

责任编辑:钱昊平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分局刑侦中队办公地点。(人民视觉供图)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分局刑侦支队办公地点。(南方周末记者翟星理/图)

 

赢了官司,却无法追回全部欠款。福建人张金龙想到一个办法:通过商会联络,请公安“帮忙”。

一群莆田籍商人在北京发生经济纠纷的“内讧”,就此演变成一桩刑事案件。

债务由来已久。2011年至2012年,常居北京的张金龙借给同在北京的老乡李金林4100万元,但李金林没有按期偿还本息。

打官司胜诉后,张金龙也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执行案款的大部分,却被法院分配给了另一位债权人。

张金龙认为李金林和另一位债权人合谋,搞虚假诉讼。他申请检察监督被驳回,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核查后也决定不予立案。

2019年10月,张金龙认识了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徐雷涛。在多次收受张金龙两百多万元后,徐雷涛直接干预,安排丰台分局刑侦支队刑事立案。

2021年7月,丰台区检察院就该案提起公诉。被告人的家属发现,公诉机关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发生在刑法增列虚假诉讼罪之前。

三年过去,这起不算复杂的虚假诉讼案,被上级指定至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管辖,经4次延期审理、1次退侦,至今仍未开庭。

两老乡对簿公堂

在李金林执行案款的分配中,法院的确将大头分配给了另一名债权人李燕香:1.5256亿元执行款,李燕香获得9140余万元。

李燕香与李金林的债务债权关系又是如何形成的?

事情要追溯到2011年。当年11月22日,常居北京、自称闽商融资担保公司业务经理的李金林向李燕香借款150万元。

李燕香的亲属李申媛对南方周末记者介绍,李燕香也常年在北京生活,名下有两家商贸公司,还做一些砂石生意。

这是李燕香借给李金林的最后一笔钱。2011年3月至11月,李金林多次向李燕香借款。李燕香本人或通过委托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宝美得商贸有限公司先后向李金林本人或李金林指定的公司转账8笔,总金额共计1.365亿元,并约定了利息。

李申媛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李燕香与李金林是福建莆田的老乡,还同属一个宗族,但已出五服。

李燕香后来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也称,她和李金林是老乡、亲戚,其家族非常信任李金林。由于亲戚关系,她借钱给李金林时,并非每笔资金往来都有借条或合同。

到2013年,李金林陆续偿还了2000万元。这一年,李金林向李燕香出具了承诺书,表示在年底前应还清的本息仍有1.3亿余元。

然而,即便签了还款承诺书,李金林仍然没有按时偿还本息。

2015年6月,李燕香以李金林未偿还借款本息共计1.4794亿元为由,将李金林告上法庭,并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查封、扣押李金林财产。

在法院调解下,二人达成民事调解。2015年7月17日,北京市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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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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