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漫步丨洛城机密

冥冥之中,只有在街道上乱走才让我感到和脚下的城市亲密无间。

责任编辑:邢人俨

洛杉矶市中心。(视觉中国/图)

1974年,当德国著名导演沃纳·赫尔佐格(Werner Herzog)听闻影评人、恩师洛特·艾斯纳(Lotte Eisner)病危,他没有登上下一班飞机或火车,而是执意从慕尼黑徒步去往巴黎。那是暴风雪肆虐的冬天,这一程至少需要好几周的时间,然而赫尔佐格却坚信:“只要我用双脚走过去,她就一定能活下来。”

可以把赫尔佐格的行为看成是他私底下和命运之神打赌:如果我完成这一大胆的挑战,你必须兑现我的愿望。记录这段旅程的英译本《冰雪纪行》(Of Walking in Ice)在简介里把赫尔佐格的徒步之行称为“朝圣之旅”。

我也很喜欢长途漫步。然而,美国的城市很多是为汽车打造的,不适合步行。很多城市里都有类似的情况,从A地到B地看起来直线距离很近,但没有所谓的捷径,有的只是绕行的公路,十分钟的车程走路就要一个小时。

我仍选择走路,当然不是作为每天通勤的手段,而是周末“放空”的方式。在美国,或许除了东海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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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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